[快讯]和泰机电: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一)减持原因:本次减持主要基于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监事自身的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8,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8,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53%)。 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个自然日内(即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9月2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海泰精华拟减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受最低减持价格限制,最低减持价格为43.09元/股(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最低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海泰精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6.81元/股,2022-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海泰精华在承诺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46.81元/股调整为43.09元/股。 (七)海泰精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八)拟通过海泰精华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童建恩先生、刘雪峰先生,原监事倪慧娟女士、谭涛先生、李兵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违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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