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科技(30044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数量及人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2.5760万股,占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56%;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为146人。 ? 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部分激励人员放弃参与,公司对《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7日(简称“公示期”),公司内部公示 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在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书面或者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9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上市之日起30个月、42个月、54个月。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后,将按《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 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146名,合计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含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数量为172.576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056%。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人员。 3.上述“已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剔除因离职、非因执行公务身故的3名员工所持需由公司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一)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将该名激励对象拟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其他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分配。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4人调整为93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2,260.0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808.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361.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1,446.40万股。此外,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为14.38元/股; (二)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4.25元/股;(三)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10月10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3.85元/股;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3.85元/股; (四)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归属价格的议案》,由于本次解除限售/归属前,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10月10日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7月18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9月25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含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的回购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含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的归属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归属价格为13.32元/股;(五)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本次解除限售/归属前,由于:(1)对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2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B,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需要对前述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0.46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2)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2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B,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需要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1.856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差异。 六、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条件成就、调整回购/归属价格及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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