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605365):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5月12日 21:11:55 中财网
原标题:立达信:关于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6-02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李永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9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09%;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夏成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永川先生、夏成亮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李永川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96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920%;夏成亮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6%。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情况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李永川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90,918,900股
持股比例18.110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90,918,900股

股东名称夏成亮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32,000股
持股比例0.006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32,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中,仅李永川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李江淮121,500,00024.20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本人与李江淮为兄弟 关系。
 米莉10,027,3501.997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一,李江淮与米莉为 夫妻关系。
 李潇帆119,560,95023.8163%本人与李潇帆为叔侄关 系,已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
 李潇宇72,809,55014.5035%本人与李潇宇为叔侄关 系,已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
 李春华3,000,0000.5976%本人与李春华为姐弟关 系,已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
 合计326,897,85065.1174%
注:李江淮、米莉、李潇帆、李潇宇、李春华本次不参与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李永川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988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0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9月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夏成亮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1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9月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永川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前述第1至2项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分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李永川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函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方式:本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数量: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本人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告,应提前将减持信息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
(4)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减持股份公告之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起算),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补充说明: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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