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原环保: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增资并 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原生态环境 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增加 注册资本9000万元,用于创新中心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郑东自然资交易告字〔2026〕2号)所列 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推进后续创新研发基地建设。详见巨潮资讯 网(公告编号2026-27)。 2026年4月23日,创新中心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 署成交确认书,确认创新中心竞得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 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6-3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创新中心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 1、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 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 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40年,按 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 起算。 3、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柒仟柒佰捌拾万元整(小写77800000.00元),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捌仟零伍拾叁元陆角贰分(小写 8053.6218元)。 4、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 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付款时间为2026年6月7日24时之前; 5、出让人同意在2026年11月8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 让人,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应 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内部场地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外部 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6、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 (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 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 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0‰向出让 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 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 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 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及创新中心将按要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 手续。有关后续建设创新研发基地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推进创新研发基地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具体投资金 额、建设方案、资金来源等内容待形成完整方案后将依法履行董 事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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