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601677):明泰铝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股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5,28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5,28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19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4年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公司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4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30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已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4年1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4-008),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6、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4年2月5日为授予日,以5.5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904名激励对象授予5,1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2月5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04名激励对象授予5,1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4年2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明泰铝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公司针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8、2024年3月20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股份登记的过程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30万股,最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895人5,121.20万股。 9、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合计解锁889人所持有的股份2,551.46万股,上市流通时间2025年5月20日。 10、2025年5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示期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1、2025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司董事会回购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04万股于2025年7月31日注销完成。 12、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薪酬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与登记情况 1、授予情况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已达成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相关条件,具体解锁条件与有关说明如下:(一)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截止2026年5月11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锁时间条件已满足。 (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三、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9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28.4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2.0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6年5月18日。 2 2,528.40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 万股。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进行股份交易。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24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据此可进行本次解锁;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4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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