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24中豫0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17:41:11 中财网
原标题:24中豫03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中豫01 债券代码:185236.SH 债券简称:22中豫03 债券代码:185950.SH 债券简称:23中豫01 债券代码:148340.SZ 债券简称:24中豫02 债券代码:148636.SZ 债券简称:24中豫03 债券代码:148930.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股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2026年 5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债券“22中豫01”“22中豫03”“23中豫01”“24中豫02”“24中豫03”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2日,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审议通过,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2020年8月29日,发行人取得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

2021年6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发行人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29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60亿元。

2022年1月18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15亿元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中豫01”)。

2022 7 1 7
年 月 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 亿元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2中豫03”)。

2020年8月26日,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2020年12月15日,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河南省财政厅批复通过,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50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2022年9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证监许可〔2022〕2340号)。

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中豫01”)。

2024年3月8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10亿元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中豫02”)。

2024年9月27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5亿元的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中豫03”)。

二、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相关事项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棕榈股份”变更为“ST棕榈

3、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431”

4、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28日
棕榈股份股票于2026年4月27日(周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28日(周二)开市复牌之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涨跌幅限制:棕榈股份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变为5%。

(二)棕榈股份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棕榈股份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自2026年4月28日起,棕榈股份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棕榈股份”变更为“ST棕榈”。

三、影响分析
棕榈股份的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财务指标(2025年)金额1 占比(%)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总资产175.325.46
 总负债169.308.26
 净资产6.020.52
 营业收入20.1824.46
 净利润-11.90704.14
2025年,棕榈股份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关指标比例分别为5.46%、8.26%和24.46%,不属于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发行人子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预计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2中豫01”“22中豫03”“23中豫01”“24中豫02”“24中豫03”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相关事项进展,如发现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预计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将及时披露。

中信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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