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603379):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重庆市新美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美合”)为保障项目生产运营及流动资金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000.00万元融资,并由股东方对相关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持有新美合49%的股权,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美合51%的股权。公司拟为新美合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0%;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为新美合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潘航任新美合董事兼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美合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0 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满足新美合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其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行为,有利于推进其业务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且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属于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事项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航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新美合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增强参股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对新美合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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