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SZMC01 (11109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事项之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8:40:35 中财网
原标题:20SZMC01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事项之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深地铁债01、20SZMC01 债券代码:2080118.IB、111090.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事项 之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2026年 5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9年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深圳地铁)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出具的《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公告》,发行人发生重大损失事项,具体情况如下:一、重大损失的基本情况
(一)重大损失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发行人2025年度合并报-3,719,694.26 2024 30,149,243.88
表范围净利润为 万元。截至 年末,发行人净资产
万元,发行人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亏损占2024年末净资产比例为12.34%。

(二)重大损失的发生原因及时间
2025 3,719,694.26
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发生亏损 万元,占上年末净
资产比例为12.34%,超过10%。主要系发行人联营企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份”)2025年度业绩亏损,发行人对万科股份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亏损,并计提投资减值损失,导致本年度业绩出现亏损。发行人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文件,发行人已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将着力提升主业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现金流未产生实质影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资信历史良好,上述事项未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显著负面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0深地铁债01/20SZMC01”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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