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000410):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说明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0:42:50 中财网
原标题: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说明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说明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8号)
同意注册,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沈
机集团”)持有的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捷航空航天”)100%股权和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捷厂”)100%股权,以及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用机床公司”)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津天锻”)78.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分别向
通用机床公司发行120,478,789股股份、向通用沈机集团发行
173,745,228股股份。2025年6月已办理完毕过户事宜,中捷航空
航天和中捷厂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锻已成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

二、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情况
(一)中捷航空航天
根据公司与通用沈机集团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期是指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含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如本次交易于2025年内实施完毕,则
承诺期间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补偿期间随之顺延,总期间为三个会计
年度。2025年6月,通用沈机集团持有的中捷航空航天100%股
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已办理完毕过户事宜,中捷航空
航天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
年度及2027年度。

中捷航空航天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各会计年度应实
现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2,308.68万元、2,392.09万元、
2,464.42万元。

中捷航空航天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当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为中捷
航空航天当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

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上市公司决定并聘请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捷航空航天的实际净利润
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当出现需要补偿的情形时,通
用沈机集团应当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所
取得的全部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再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二)中捷厂
根据公司与通用沈机集团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期是指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含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如本次交易于2025年内实施完毕,则
承诺期间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补偿期间随之顺延,总期间为三个会计
年度。2025年6月,通用沈机集团持有的中捷厂100%股权已全
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已办理完毕过户事宜,中捷厂成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因此,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
年度。

中捷厂专利技术资产组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各会
计年度应实现的承诺收益额分别不低于1,071.14万元、991.36
万元、899.36万元。

中捷厂专利技术资产组的实际收益额=上市公司聘请的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中捷厂专利技术资产
组对应的实际销售收入×技术分成率(2025年度、2026年度、2027
年度分别为1.3022%、1.1493%、0.9964%)。

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上市公司决定并聘请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捷厂专利技术资产组的实
际收益额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当出现需要补偿的情
形时,通用沈机集团应当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
补偿,所取得的全部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再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天津天锻
根据公司与通用机床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期是指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含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如本次交易于2025年内实施完毕,则
承诺期间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如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补偿期间随之顺延,总期间为三个会计
年度。2025年6月,通用机床公司持有的天津天锻78.45%股权
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已办理完毕过户事宜,天津天锻成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
及2027年度。

1.技术资产组:
天津天锻技术资产组在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各会计
年度应实现的承诺收益额分别不低于1,228.73万元、1,069.84
万元、896.79万元。其中,承诺收益额为天津天锻(母公司)及天
津天锻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资产组对应的本次评估预测销售
收入乘以技术分成率所得的预测收益额之和。

天津天锻(母公司)收益法评估资产范围对应的实际收益额=
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天津
天锻(母公司)技术资产组对应的实际销售收入×技术分成率
(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分别为1.3782%、1.1549%、
0.9316%)。

天津天锻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收益法评估资产范围对应的实
际收益额=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天津天锻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资产组对应的实际销售
收入×技术分成率(2025年度、2026年度、2027年度分别为
1.2945%、1.0927%、0.8909%)
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上市公司决定并聘请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天锻技术资产组的实际
收益额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当出现需要补偿的情形
时,通用机床公司应当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
偿,所取得的全部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再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土地资产组:
承诺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资产组”)
评估值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市场法评估资产范围评估价值置入股权比例交易作价
天津天锻(母公司)土地使用权14,228.5778.45%11,162.31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由上市
公司决定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对土地资产组进
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土地资产组的减值
情况应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经减值测试,如土地资产组
的期末减值额>(土地资产组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每股发行价格+通用机床公司已就土地资产组补偿现金总
额),则通用机床公司应当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另行向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土地资产组的期末减值额等于土地资产组本次交
易评估价值减去土地资产组期末评估价值后的金额。如果通用机
床公司于本次交易中认购且届时持有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
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三、业绩实现及减值情况
2025年度,中捷航空航天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3,271.70万元,承诺净利润为2,308.68万元,完成2025
年度业绩承诺141.71%,通用沈机集团无需进行业绩补偿;2025
年度,中捷厂实现销售收入83,464.58万元,根据技术分成率,
对应实现收益额1,086.88万元,承诺收益额1,071.14万元,完
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101.47%,通用沈机集团无需进行业绩补
偿;2025年度,天津天锻(母公司)实现销售收入92,223.47万
元,天津天锻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150.61万元,根
据技术分成率,对应实现收益额1,311.81万元,承诺收益额
1,228.73万元,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106.76%,土地使用权原
评估价值14,228.57万元,经中天华资评报字[2026]第10816号
评估报告确认,期末评估价值14,444.16万元,未发生减值,通
用机床公司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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