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60390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0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运兰、独立董事朱岩、董事张翼飞组成,其中周运兰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召集人。 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运兰、独立董事项焱、董事长张翼飞组成,其中周运兰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相关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了书面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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