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300504):天邑股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目 录 页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5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7483号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邑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邑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邑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天邑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3日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3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85.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308.71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6,782.00万元(含税)后,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人民币80,526.71万元。另扣减信息披露费、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的新增外部税费1,436.67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9,553.00万元(支付的券商佣金、保荐费及信息披露费、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费等相关税款462.96万元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8年3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8]0658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29,768.39万元,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3,075.32万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3,997.80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9,265.76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3,623.5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910.31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51.71万元,本年度使用6,500.34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建设。截止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48.29万元。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关于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8]1845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48.2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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