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600526):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5,345.7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0号)的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达环保)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4,221,40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116,008.86元。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将扣除承销顾问费后的余额793,116,008.86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439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116,008.86元,扣除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923,330.18元。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变更为“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902.3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全部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项目部分合同尾款、质保款等,因相关款项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以自有资金结算项目款项。 “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厂区和主干管工程已完工,调试已基本完成,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特许经营权相关协议约定,政府部门将对项目的实际静态投资额进行审计结算,由于目前尚未完成审计结算,公司根据与施工单位等供应商的合同价格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尚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未予以支付,鉴于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待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优化项目方案,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前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5,345.7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等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菲达环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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