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300557):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1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14,267,58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893,698.5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7,739,516.49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3,154,182.01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609.58万元,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490.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705.8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784.6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2,815.84万元(其中2025年度投入206.25万元),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9,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417.9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499.5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918.3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9,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2年3月2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未来城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不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注销。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协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作为一般银行账户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9,00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理工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理工光科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理工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理工光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理工光科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理工光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赵煦峥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