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600519):贵州茅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鑫)

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0:25:47 中财网
原标题:贵州茅台:贵州茅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鑫)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以《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等制度为遵循,立足会计专业背景,重点就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等财务相关领域提出专业性意见,全力做好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鑫,会计学博士。现任香港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首程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爱芯元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除此之外,本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亲属关系、投资关系或者商业往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6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16次,审议并批准了48项议案,并结合专业判断给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支撑。同时,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2次股东会,见证15项议案的审议与决策的全过程,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以及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本人严格遵循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按时出席应参加的12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专业背景和履职经验,积极参与相关议案的研讨与审议,有效支撑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时刻牢记独立董事职责,将专业判断融入董事会决
策的全过程,围绕定期报告审核、ESG报告内容、关联交易公允性、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策略等,本人在会前进行了前置研究和审慎分析,立足会计专业视角,从财务合规、预算执行、资金效率和股东回报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各项议案决策程序更加审慎、科学、高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在年报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本人多次组织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专项沟通会,围绕年报审计策略、关联交易事项、年度审计计划等进行深入研讨,针对性的改进了审计工作计划,调整完善了审计程序,有效统筹了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各阶段的审计工作满足时限要求,有力保障了年报、内控审计报告等公告如期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工作,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参加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认真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本人主动拓展信息获取渠道,通过网络、媒体及社交平台等,广泛收集各界对公司的看法和评论,及时掌握相关方的诉求,在决策时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在此期间,本人不仅完成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规范要求,与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进行多次沟通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在ESG工作方面,本人多次与公司ESG推进委员会的同事进行交流,系统商讨了提升ESG评级的具体方案和改进路径,本人结合专业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本人重点与财务部门进行沟通,全面了解公司资金管理
流程、资金运作模式等,针对资金收付的潜在风险、资金归集的优化空间、资金收益的提升路径,本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建议。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正常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查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细致研读并核实
了公司各项财务资料。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定期报告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编制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天健具有相关执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天健在对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公司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度,本人立足会计专业背景,始终以审慎、客观的态度履行
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在财务合规、风险把控及决策支持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咨询职能,主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改进,力求在董事会决策中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支持,以更高质量的履职成效助力公司发展目标。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鑫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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