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2025年度股东会的决议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3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399号7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瑾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0人,代表股份114,845,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9,846,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0人,代表股份4,999,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7人,代表股份17,425,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2,426,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6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0人,代表股份4,999,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4%。 3、公司全体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80,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0%;反对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3%;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7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60,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8%;反对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3%;弃权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75,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5,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0%;反对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74%;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63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3%;反对1,187,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4%;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2,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60%;反对1,187,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71%;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50,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8%;反对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5%;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30,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0%;反对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3%;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78,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8%;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7%;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4%;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68,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0%;反对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9,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7%;反对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6%;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48,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3%;反对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28,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6%;反对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6%;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5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2%;反对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37,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39%;反对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4%;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779,0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9,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2%;反对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4%;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51,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19%;反对50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9%;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14,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27%;反对50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16%;弃权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关联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唐永生律师、欧阳婧娴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结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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