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讯仪器(688808):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09:21:26 中财网

原标题:联讯仪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2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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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君泽君[2026]证券字 2026-010-3-1
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的委托,就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在充分核查的基础上,本所的经办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声明如下: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核查,且仅限于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等有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其他事项发表意见。


2、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3、 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

4、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主承销商、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证言、书面陈述或文件的复印件出具法律意见。

5、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中的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审查和评价该等数据的法定资格。

6、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核查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资质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7、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发行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起备案,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在上述声明基础上,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战略配售方案和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战略配售方案
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 7,7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2,566.6667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266.6667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为 513.3333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0.00%。


根据战略配售方案,并经核查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之间签署的认购协议,拟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类型拟认购金额上 限(万元)限售期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科创板跟投的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24个月
2中信证券资管联讯仪器员工参与 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18,900.4036个月
3中信证券资管联讯仪器员工参与 科创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1,999.6036个月
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 具有战略合作关系 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 企业6,000.0012个月
5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12个月
6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12个月
7苏州东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12个月
8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12个月
注: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上限”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金额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根据发行情况最终确定其认购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不足 1亿股(份)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数量应当不超过 10名,战略配售证券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比例应当不超过 20%。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认购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一条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具体情况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1)基本情况
根据中证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证投资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591286847J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01户
法定代表人方浩
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2-04-01
营业期限2012-04-0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中证投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所律师认为,中证投资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及跟投资格
根据中证投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持有中证投资 100%的股权。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18年 1月 17日公告的《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及另类投资子公司会员公示(第七批)》,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中证投资系中信证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中信证券为中证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章关于“战略配售”的规定、第四章关于“科创板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的规定,中证投资属于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根据中证投资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证投资为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中证投资通过持有发行人股东聚源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绍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33%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 0.1365%股份,并通过投资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发行人 0.001%以下的股份。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中证投资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6)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中证投资已承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中证投资为本次配售证券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根据中信证券 2024年年度报告,中证投资总资产 2,918,684万元,净资产 2,616,20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111,295万元,利润总额 158,331万元,净利润 121,105万元,中证投资的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所约定的认购金额。

(7)锁定期限及相关承诺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证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中证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2、中信证券资管联讯仪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
(1)董事会决议
根据发行人于 2026年 2月 9日作出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发行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并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联讯仪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年 2月 10日
备案时间:2026年 2月 13日
募集资金规模:18,900.40万元
认购资金上限:18,900.4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管”)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人员类型、所属部门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序 号姓名劳动合同 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所属部门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 额比例
1胡海洋发行人董事长核心员工董事长4,768.0025.23%
2黄建军发行人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 人员总经理5,195.0027.49%
3杨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高级管理 人员销售中心1,638.008.67%
4廉哲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高级管理 人员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2,176.0011.51%
5廖金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副总 经理高级管理 人员财务中心976.005.16%
6赵山发行人研发副总核心员工芯片测试装 备事业部490.002.59%
7邓寒发行人高级供应链总 监核心员工供应链中心380.002.01%
8郭孝明发行人高级研发总监核心员工芯片老化装 备事业部373.001.97%
9张纪发行人高级销售总监核心员工销售中心320.001.69%
10潘朝松发行人高级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290.001.53%
11邵毅男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250.001.32%


序 号姓名劳动合同 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所属部门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 额比例
12吴永红发行人高级总监核心员工海外制造与 服务中心250.001.32%
13生兆东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183.000.97%
14丁浩武汉联讯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160.400.85%
15张杰发行人工程总监核心员工芯片老化装 备事业部133.000.70%
16刘珊珊发行人总经理助理核心员工总经办133.000.70%
17施志虎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芯片测试装 备事业部131.000.69%
18张新建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芯片老化装 备事业部120.000.63%
19魏雷发行人销售总监核心员工销售中心117.000.62%
20唐仁伟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117.000.62%
21林甲威新加坡联 讯副总经理核心员工新加坡子公 司100.000.53%
22陈晓东发行人董事、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100.000.53%
23周晓峰发行人应用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100.000.53%
24张盼盼发行人销售总监核心员工销售中心100.000.53%
25梁仕帮发行人销售总监核心员工销售中心100.000.53%
26李帆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芯片老化装 备事业部100.000.53%
27李永国发行人销售总监核心员工销售中心100.000.53%
合计18,900.40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 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 3:武汉联讯系武汉联讯仪器有限公司,新加坡联讯系 NEXUSTEST PTE.LTD,均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注 4: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为 18,900.40万元。

(3)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备案情况
2026年 2月 13日,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备案,经备案的产品编码为 SBRE30,管理人为中信资管。

(4)参与本次发行与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的劳动关系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标准为:对公司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

经核查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的用工合同并经发行人书面确认,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 27名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上 27名份额持有人均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处任职,且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具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5)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章有关“战略配售”的规定,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作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各认购对象签署的承诺函、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资产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人员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形式筹集的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且该等资金投资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资管计划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联讯仪器员工 1号资管计划及委托人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7)限售期

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中信证券资管联讯仪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
(1)董事会决议
根据发行人于 2026年 2月 9日作出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发行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并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

(2)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联讯仪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6年 2月 10日
备案时间:2026年 2月 24日
募集资金规模:2,499.50万元
认购资金上限:1,999.6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资管,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姓名、职务、人员类型、所属部门及份额持有比例如下:

序 号姓名劳动合同 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所属部门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比例
1金鹏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芯片测试装 备事业部114.004.56%
2冯云发行人高级研发经理核心员工芯片测试装 备事业部108.004.32%
3黄芳发行人销售总监核心员工销售中心104.004.16%


序 号姓名劳动合同 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所属部门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比例
4华强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104.004.16%
5于建波发行人高级研发经理核心员工芯片测试装 备事业部100.004.00%
6徐鹏嵩发行人高级经理核心员工芯片老化装 备事业部87.503.50%
7徐立发行人高级研发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87.503.50%
8陈煌娟发行人高级研发主管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87.503.50%
9彭兴贵发行人主任工程师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87.503.50%
10马耀文发行人高级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83.003.32%
11贺江云发行人高级研发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75.003.00%
12周春美发行人高级 PMC经 理核心员工供应链中心75.003.00%
13程妍发行人高级采购经理核心员工供应链中心75.003.00%
14王晋东发行人资深热管理工 程师核心员工芯片测试装 备事业部75.003.00%
15王峰发行人高级测试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75.003.00%
16胡国锋发行人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73.002.92%
17秦昊发行人人事总监核心员工人力资源部73.002.92%
18项加平发行人工程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73.002.92%
19陈雄文发行人测试总监核心员工芯片老化装 备事业部73.002.92%
20陈松伟发行人高级软件经理核心员工芯片老化装 备事业部71.002.84%
21郑金梅发行人高级量产采购 经理核心员工供应链中心67.002.68%
22马文娟发行人供应链高级经 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58.002.32%
23朱良发行人高级 FAE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58.002.32%
24陈远来发行人主管硬件工程 师核心员工芯片老化装 备事业部58.002.32%


序 号姓名劳动合同 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所属部门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 份额比例
25屠若宇发行人产品质量经理核心员工质量部56.002.24%
26姚慧发行人经理核心员工财务中心56.002.24%
27许昌平武汉联讯主管 FPGA工 程师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54.002.16%
28张艺森发行人机械经理核心员工芯片测试装 备事业部54.002.16%
29杜佳伟发行人固件开发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50.002.00%
30王茂庆发行人主管 FPGA硬 件工程师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50.002.00%
31闫亚超发行人研发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50.002.00%
32张婷婷发行人执行副总助理核心员工财务中心50.002.00%
33张迪杭州联讯研发总监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50.002.00%
34周立东发行人软件经理核心员工芯片测试装 备事业部46.001.84%
35罗跃浩发行人研发经理核心员工仪器与测试 机事业部41.501.66%
合计2,499.50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最终获配金额和获配股数待 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注 3:武汉联讯系武汉联讯仪器有限公司,杭州联讯系杭州联讯仪器有限公司,均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注 4: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为 1,999.60万元。

(3)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备案情况
2026年 2月 24日,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经备案的产品编码为 SBRE35,管理人为中信资管。

(4)参与本次发行与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的劳动关系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为发行人的核心员工。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确认,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标准为:对公司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

经核查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的用工合同并经发行人书
面确认,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 35名份额持有人均与发行人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之间签署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上 35名份额持有人均在发行人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处任职,且均为发行人或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核心员工,具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

(5)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章有关“战略配售”的规定,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作为发行人的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有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资管计划合同约定、各认购对象签署的承诺函、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资产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参与人员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形式筹集的资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且该等资金投资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资管计划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各份额持有人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及委托人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7)限售期
联讯仪器员工 2号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3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4、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
(1)基本情况
根据兆易创新提供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兆易创新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3369432Y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号院 8号楼 1至 5层 101  
法定代表人何卫  
注册资本66,727.7972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5-04-06  
营业期限2005-04-06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电信设备、手持移动 终端的研发;委托加工生产、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家企 的股 据其 股东核查兆易创新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所律师认为, 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2)股权结构 核查,兆易创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露的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5 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持股情况如司章程,并经 易创新为依法 司章程规定须 司,股票代码为 9月 30日,兆 :所律师登录国 立并有效存续 以终止的情形 603986.SH。根 创新的前十大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朱一明45,758,0136.86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0,292,0964.54
3葛卫东17,026,6692.55
4InfoGrid Limited13,053,5001.96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1,326,5251.70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8,172,1131.22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 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045,7211.21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7,290,0001.09
9联意(香港)有限公司6,585,8140.99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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