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603026):石大胜华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会议议程 2.会议须知 二、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14:00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三、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的出席情况 2、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3、大会议案报告 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6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5、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与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6、现场投票表决 进行表决时,应当由两名股东代表和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7、宣读现场会议投票结果 8、征询参会股东对现场表决结果是否存在异议 9、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投票结果 10、宣读会议决议 11、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与会董事签署决议与会议记录 13、会议结束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参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会、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达现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本次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 四、登记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为保证股东会有序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提前将股东发言登记表提交主持人,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 六、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 七、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94,038,404.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701,0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08,040.56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308,040.5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8.55%。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实施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畏艰难,团结一心,注重风险防控与业务拓展同步推进,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下,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稳步提升。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08亿元,同比增加22.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6亿元,同比减少3.17%;每股收益0.07元。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13.74亿元,同比增加17.8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9.11亿元,同比增加26.04%;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7%,同比减少0.05个百分点;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2.82元,同比增加18.73%;资产负债率53.38%,同比减少1.81个百分点。 (二)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1.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的议案》,公司在东营市垦利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5.3万吨/年氯化钙项目;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滕州市天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济宁邹城市共同投资设立济宁胜盈化工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胜华国宏认缴人民币330万元,持股55%;天水生物认缴人民币270万元,持股45%。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5次会议,没有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6次股东会会议。均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事项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决议和股东会的授权事项,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尊重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专业性意见,为公司规范化治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进行审议和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执行与履职考核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审阅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加强了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4)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换届和增补的董事、高管人选进行了及时、认真审查,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和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顺利推进。 4、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时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充分发表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5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细致谨慎地审核各项议案材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运作状况、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并对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5、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了84项公告及相关材料,公告上网文字约100万字,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热线电话、线上线下策略会和现场接待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和行业研究员调研,多途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2026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 董事会坚持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公司发展全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积极应对挑战、提升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制衡机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体系。推动公司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通过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执行的实效性。 (二)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充分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强调重大信息提供单位的责任,相关知情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信息保密义务,避免因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害。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确保所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定期及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确保股东和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公司情况,提升公司透明度。 公司董事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通过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回复投资者的咨询,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沟通方式,合法合规的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有效保证投资者知情权。 (三)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公司战略转型落地实施 以公司十五五规划为核心,推动公司管理层通过持续深化管理变革,调动全体干部员工积极应对残酷的外部竞争环境,完成电解液销售开拓、液态锂盐技术突破、溶剂市场地位维持、未来新项目布局等重点工作,从严管理,依法依规经营,实现卓越运营,进而推动公司战略转型落地实施。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推动公司战略转型落地实施,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安排,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请予以审议。 在深入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趋势、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充分考虑新项目开工投产计划、新业务拓展等情况下对2026年生产经营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总体思路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电解液销售、生产和研发一体化产业链为核心,立足高质量发展,科学做好2026年度预算工作,努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预期目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预算编制基础 1、2026年度预算方案依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 2、本预算包括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三、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行汇率、银行贷款利率及外汇市场汇价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5、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按期完成并投入生产;6、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6年投资预算目标 2026年投资总额不超过27.47亿元,其中项目投资23.18亿元,技改、研发、安全提升及其他项目投资4.29亿元。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推进新项目建设,保障新项目按期开工,加大新产品销售力度,科学运营,实现2、持续规范经营,优化管理结构,梳理融合公司各流程及管理体系;3、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挖潜降耗,把提质降耗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4、加强内控制度优化和执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5、强化财务管理,建立成本控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的预警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及时发现问题和持续改进,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6、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面、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6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的预测情况做如下汇报,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借款(包含开立银行承兑等)400,0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计划以及投资资金需求分析,预计公司2026年新增资金需求416,500.00万元,包括新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资金需求。新增资金需求明细如下:2026年新增资金预测明细表
2026年借款额度预测表
为进一步增强集团在融资活动中的主动性和议价能力,切实保障未来资金需求,公司将在现有银行授信基础上,于2026年度进一步加大授信资源的拓展力度。重点举措包括:显著提升项目贷款类授信规模、整体扩大银行授信额度,并积极引入新的合作银行。预计至2026年度,集团合计银行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将达到912,750.00万元。 综上,预计2026年度集团公司实际借款最高额度为661,500.00万元,2026年度可用最高授信额度(含项目贷款授信)将提升至912,750.00万元,为公司稳健运营和战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上述融资和授信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融资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与授信、融资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做如下汇报: 预计2026年度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449,000.00万元,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具体给各子公司的利率授权集团公司管理层确定。借款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名下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预计2026年度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760,0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1年,额度内循环使用,集团名下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包含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依照其公司章程及内部决策程序,在批准额度内为其他关联公司(包括集团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 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我们编制了《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中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石大胜华2025年年度报告》《石大胜华2025年年度报告_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类理财产品与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石大胜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人员所任职务和服务年限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郭天明先生、于海明先生、周红军先生、张胜先生、王清云女士2025年薪酬方案,方案如下: 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2025年薪酬为171.74万元;公司董事于海明先生2025年薪酬为162.4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为12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九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石大胜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降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9)及《石大胜华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一 关于2026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集团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测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鉴于外汇市场存在波动风险,为有效规避此类风险,契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与日常经营实际需求,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石,旨在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坚决杜绝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行为。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结算币种 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外汇即期结售汇(延时交割)、即期外汇买卖(延时交割)、外汇掉期(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产品。涉及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且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始终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盈利为主要目的。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大幅波动时助力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由于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可能引发相应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研究分析:公司将加强对外汇汇率的研究分析工作,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2、选择优质交易对手:优先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国内外大型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些银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规范操作流程与授权管理: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人员,明确各岗位责任,严格要求相关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同时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规避操作风险。 4、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为防止远期锁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应收账款逾期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总量及锁汇时间,同时严格控制远期锁汇规模,确保公司面临的风险处于可承受范围之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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