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雪龙集团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方案
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公司2025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恢复计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72,448,054.02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0,736,7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362,075.3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1.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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