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603698):航天工程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四月 目 录 会议议程..........................................3 会议须知..........................................5 会议议案..........................................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姜从斌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宣读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5.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听取《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提问和董事、高管人员回答问题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统计各项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上交所信 息网络公司,下载网络投票表决数据,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八)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会会议结束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设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是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 四五”圆满收官的决胜之年,更是锚定“十五五”规划的谋篇启幕之年。公司董事会秉持“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和“谋远固本、行稳致远”的战略定力,全年锚定核心经营目标攻坚克难,五大业务板块协同联动、融通赋能,关键领域实现多项里程碑式突破,技术创新驱动绿色转型与智能升级齐头并进。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收入规模继续提升,不仅圆满收官“十四五”,更以坚实的产业担当为“十五五”可持续发展夯实底盘。 一、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17亿元,较上年增长23.6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亿元,较上年增长14.4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2.9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4%。 二、董事会相关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14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涉及 定期报告、增资并购、利润分配、特别重大合同、关联交易、修订制度等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依法形成有效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审慎决策,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认真执行、确保落实,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公正、独立地发表意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深入研究特定领域问题,推动公司在战略规划、可持续发展、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专业化管理,提高决策科学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 相关培训,及时跟进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任职资格合规。 三、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战略蓝图系统谋划,发展路径清晰锚定 报告期内,董事会立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绿色低碳为根基, 以科技创新与系统集成为驱动,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期间,公司开展了“十五五”战略规划的全面论证,基本确立了以“一统领、两策略、六板块、五模式、五能力、六保障”为核心的总体布局。该规划清晰锚定发展路径,计划构建现代煤化工、绿色冶金、绿氢工程、环保工程、高端装备及投资运营六大业务板块,着力打造“专利技术、专利设备、EPC、特种阀门、投资运营”五大商业模式,强化科技驱 动与资本驱动双轮牵引,以科技赋能助推产业能级跃升,以资本运作提升产业价值。公司生物质气化、绿色冶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突破,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公司转型发展迈入全新阶段。 (二)资本布局精准施策,产融协同持续强化 报告期内,董事会围绕主业发展需要,科学决策,持续优化资产 结构与业务布局。指导推进投资气体运营板块的投资并购和资源整合,2025年11月,完成增资控股新疆聚新能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 新能气体),取得其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12月,完成收购航天氢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氢能)少数股东股权,公司持有航天氢能的股权比例由34.35%增加至62.60%,充分发挥产 业协同效应,增强管控能力。通过上述并购,进一步夯实公司主营业务中投资运营板块营收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 (三)核心业务稳健增长,市场布局纵深推进 现代煤化工板块主业深耕、优势厚植。成功中标榆化二期全球单 体投资最大规模煤气化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开展榆化二期等7个总 承包项目、靖远二期等10个设计项目履约;完成内蒙宝丰等4个项 目11套气化装置开车;完成华尔泰等7个项目性能考核,实现了54 个项目117台套气化装置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最长纪录达762天,远超行业平均水平。成功召开客户大会,深化与新老客户的战略合作纽带,发布2000吨级半废锅航天炉连续稳定运行重大成果。 高端装备板块锐意开拓,行稳致远。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航天长 征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获评北京市绿色工厂,连续三年实现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全年研发投入2,801万元。攻克高压气基竖炉高温旋 转下料阀、密封阀等核心技术,确保项目阀门的保质高效交付。在巩固航天炉市场优势的同时,拓展海关联盟EAC、SIL3、API等认证产 品范围,成功进入核电和精细化工领域新赛道。 环保工程板块稳步推进,开创新局。公司承担的科技部重点研发 计划“高污染医药废盐熔融解毒及玻璃化处置关键技术及示范”项目完成废盐熔融工艺包研发和首套大型熔融氧化炉方案设计,通过科技部“十五五”课题项目中期考核。航天长征(临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年废盐示范项目建设与生产运营双线发力,完成项 目中交,并顺利取得排污许可证与危废经营许可证,为后续业务的稳健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绿氢工程板块前瞻布局,聚势突破。完成首台套1000方8MPa高 压碱性电解槽设计开发和样机建造,成功举办“智汇生物质气化新 碳索”技术成果发布会,自主研发的“航天生物质炭化制粉气化一体化技术”,已通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在生物质能气流床高效转化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正式迈入工业化应用新阶段。 投资运营板块优化结构,提质增效。公司通过新增控股聚新能气 体,提升对航天氢能的持股比例,不断优化投资运营板块。航天氢能下属两家气体公司运营业务有序开展,航天氢能新乡气体有限公司顺利获批高新技术企业,以优质稳定产气、低能耗低碳排放和智能化精准控制,成为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四)关键技术攻坚突破,研发成果引领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把技术创新驱动作为高质量发展引擎, 持续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聚力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全年研发投入约 2.94亿元。通过整合成立实验中心,系统构建了从机理研究、中试 试验、工程设计到工业示范的完整创新链条,有效推动了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公司在核心技术领域取得一系列标志性突破,创新成果获得行业 与国家层面高度认可。其中“航天6.5MPa、3500吨/日级半废锅粉煤 加压气化技术”获“国际领先”科技成果鉴定,推动航天粉煤气化技术持续领跑,彰显了公司在煤气化领域的技术领导力;以“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入选国家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为代表,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获得国家级肯定;“纯氢冶金高效还原技术”成功入围工信部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清洁方向揭榜任务,标志 着公司在绿色低碳前沿技术领域已跻身产业前列。此外,公司全年获得专利授权2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主导或参与编制国家、行业 及团体标准13项,显著增强了在相关领域的技术话语权与标准引领 力。 (五)规范运作获得认可,治理效能全面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监管要求,持续完善以《公司章 程》为核心的治理制度体系,修订完成《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5项 重要制度。以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并强化原监事会职能,进一步提升了内部监督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同时,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将ESG管理提升至公司战略决策层面,为 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治理基础。 全年规范召开各类治理会议,凭借突出的治理实践,公司荣膺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及“董事 会办公室优秀实践案例”。同时,公司荣获上证鹰“金质量·科技创新奖”,彰显了治理与创新驱动并重的发展成果;荣获第三届“国新杯·ESG卓越央企金牛奖”,并因在绿色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 突出表现,获得地方政府的认可与资金奖励,实现了社会价值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六)管理体系精益提升,运营效率全面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对组织架构、制度体系与业务流程实施系统化调 整与升级,完成管理领域50项制度新建与修订,进一步夯实了规范 化管理基础。通过开展“开源节流降成本,精益求精提效能”专项活动,实施《总承包项目成本精细化管控目标责任令》,优化供应商寻源与采购分包策略,加强价格谈判,实现采购成本持续下降,推动项目、人工及日常费用全方位精细化管控,整体成本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公司确立以业务变革为牵引的实施路径,完 成数字化顶层设计与统一平台建设,打造综合管理信息化中枢,全面推进业务与管理流程的数字化重塑。通过深化全面预算管理,推动财务金融系统全面应用与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级次单位预算线上管控,显著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财经数智化水平。同时,公司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穿透式管理,强化重大事项协调机制,确保管控有力、执行统一。 (七)安全基石全面筑牢,发展保障坚实有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大安全体系框架,推动安全管理从分散 化向系统化、标准化转变。通过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成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了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控与智能预警。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雷霆行动”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 专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有效推动深层次问题的排查与整改。强化应急能力与长效机制,围绕应急疏散、有限空间作业、食品卫生及防汛等重点场景,组织开展多场实战化演练,持续检验并完善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为高质量发展构筑了牢固的安全基石。 (八)风险防线纵深构筑,合规管理常态长效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风险防控与合规经营,持续推动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三位一体”协同建设,致力于构建全域覆盖、全程受控、长效运行的风控合规体系。制修订《合规管理实施细则》等6项核心制度,系统性完善风控合规制度基础。通过发布并实 施全级次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健全重大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并将合规审查深度嵌入重大决策流程,实现风险管控的关口前移与闭环管理。 公司成功通过合规管理体系国际标准(ISO37301)与国家标准 (GB/T35770)“双认证”,标志着公司合规管理实现了从“规范化”到“标准化”的跨越。该认证全面覆盖化工工程建设与运营、全生命周期技术与管理服务、关键装备制造等核心业务领域,通过将合规内化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2026年重点工作目标和思路 2026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转变发展方式、 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坚期,更是应对风险挑战、把握主动竞争的机遇期。 公司董事会将围绕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引擎,持续攻坚关键核心技术;以优化业务布局为重点方向,提升六大板块协同发展能力;以实现业绩稳健增长为根本目标,在新阶段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党建领航赋能,绘就发展蓝图 坚持党建领航从严治党,把准方向谋发展,加快迈入全面转型新 阶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融入改革发展、公司治理各环节。扎实推进公司第四次党代会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坚持服务航天强国、能源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把稳公司“十五五”规划的战略方向、核心动力和关键路径,推动公司全面迈入“十五五”发展新阶段。 (二)抢抓战略机遇,强化创新驱动 坚持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创新突破抢先机,加快建立市场竞争新 优势。全面落实“双碳战略”要求,加快绿色冶金、生物质气化、废盐综合利用、含碳固废熔融气化、绿氢工程等创新技术研发转化,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促进新领域知识产权布局,提高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确保创新资源精准投向能源安全与绿色转型的关键处,真正掌握市场竞争和发展主动权,以科技创新引领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深耕新兴市场,布局六大板块 坚持六大板块协同并进,调整布局优结构,加快培育战新产业新 动能。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聚焦传统煤化工领域市场稳存量拓增量,聚焦新质领域谋长远。依托“核心技术+EPC、装备研发+制造、投资运营+服务”三大核心能力体系,不断扩大先进煤气化技术领先优势和应用,加快推进现代煤化工、绿色冶金、绿氢工程、环保工程、高端装备和投资运营“六大业务板块”,加速核心技术向产业链的转化应用。 (四)夯实治理规范,驱动长效发展 坚持规范透明双轮驱动,优化治理提效能,加快构建现代企业新 格局。严格遵循国资监管与证券监管要求,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各治理主体协调有序运转,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在此基础上,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元化沟通机制增强市场对公司的认可与价值认同;稳步推进市值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资本市场表现持续统一;坚持稳定、可持续的分红政策,提升股东回报的可预期性与获得感;系统加强ESG体系建设,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五)深化改革攻坚,聚焦价值创造 坚持深化改革创造价值,精细管理提质效,加快释放体制机制新 效能。全面深化改革,发布“十五五”战略规划,完善经营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全级次穿透式管理。强化战略规划与年度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业绩考核等联动,形成紧密衔接的闭环管理机制;加速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加强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监督与风险防控,确保公司整体财务目标一致性;构建统一采购制度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实施管理数字化、项目信息化、安全信息化、采购数字化等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公司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六)提升安全机制,打造韧性屏障 坚持夯实安全质量根基,完善机制重预防,加快巩固稳定运行新 常态。树牢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高质量完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任务;开展气体运营业务、研发试验业务过程安全管理能力评估,完善EPC项目安全管理体系,持 续推进核心业务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积极推动信息化赋能安全工作,持续推进集团化安全信息平台迭代升级,完善业务精细化安全管控机制,提升大数据分析及结果运用能力,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闭环。 (七)筑牢风险管控,坚守合规底线 坚持稳健经营防范风险,守牢底线保大局,加快健全依法合规新 屏障。完善一体化全面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常规审计向伴随式、穿透式审计转变,推动风险、内控、合规与法务管理的深度融合和贯通实施;提升合规及风控管理的科学性和管理能力,实现整改流程高效处理、整改环节责任明确、整改过程可追溯、整改评价可量化的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持续诊断和完善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切实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与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 公司董事会紧扣发展大局、压实治理责任,全面贯彻公司战略部署,高效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有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实现。2026年, 董事会将坚守定位、积极作为,强化战略引领,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力提升经营质量与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推动战略部署落地见效,高效统筹改革发展与风险防控,不断提升公司价值与发展质效,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以上是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 分析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 31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566,095,798.82元(扣除法定盈余 公积后)。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3,599万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0,199,250.00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 红方案。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3,599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479,450.00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5年9月10日刊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5年9月18日实施完成该项分配 方案(在实施红利派发时,因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因素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9,479,450.62元)。 综上,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69,678,700.62 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2.1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经 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等组成。基本 年薪按月进行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任期激励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董事长姜从斌2025年度薪酬总额:182.93万元(税前)(含任 期激励)。 (二)职工代表董事(以下简称职工董事)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公司职工董事在任职期间内薪酬情况如下: 职工董事张佳庆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11月5日起担任公 司职工董事)薪酬总额:8.20万元(税前)。 (三)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杨鹃、曹俊雅、张文亮津贴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含职工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 司领取薪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仅作为管理人员领取报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按本届董事会换届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 事津贴标准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三)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董事)薪酬方案 1.薪酬构成 董事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 励)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包括经营绩效年薪及专项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统称为年度薪酬,其中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不低于60%。 2.薪酬标准 (1)以股东会审定的董事长2025年薪酬为基准核定,其中绩效 年薪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2)专项绩效年薪根据专项考评情况发放。 (3)董事任期激励标准为任期内年度薪酬总额的10%。 3.薪酬发放 (1)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2)绩效年薪发放:鉴于2026年度审计报告于2027年初进行 审议,故2026年绩效年薪原则上分次发放,首次发放时间为2026年 年底,发放金额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先发放一部分,原则上不超过初步核算结果的30%;第二次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计算发放(不含递延支付部分)。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年薪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3)递延支付。董事经营绩效年薪的10%采取递延支付方式, 递延支付期限为3年,按照年度等比例递延支付。 (四)职工董事薪酬方案 1.薪酬构成 职工董事根据其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 和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绩效管理办法考核发放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统称为年度薪酬,绩效薪酬占年度薪酬的比例不低于 50%。 2.薪酬标准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3.薪酬发放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季度考核发放。绩效薪酬中的5%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五)其他 因换届、改选等原因新聘任的董事,当年任期不满一个完整年度 的,按照当年绩效考核结果及实际任期月份数计算发放绩效薪酬。 因换届、改选、退休等原因离任的董事,按照当年绩效考核结果 及实际任期月份数计算发放绩效薪酬;因违法违纪等被解聘或辞退,不再发放当年剩余绩效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 下: 公司拟在2026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条件、分红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 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议案五、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2026 年度将与关联单位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航天长征化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鉴于相关内容已经登载和刊登,在此不再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予以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议案六、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和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鉴于相关内容已经登载和刊登,在此不再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董事 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经 营目标,拟分别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 公司拟根据需要向金融机构(非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 亿元的免担保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金融机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具体由公司视业务需求在额度内办理。以上授信期限为12 个月,自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予以审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航天长 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与航天科技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 目前,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及存贷款情况,拟与航天财务公司继续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不变。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金融服务协议》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新 的《金融服务协议》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1)。鉴于相关内容已经登载和刊登,在此不再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予以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杨鹃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鹃,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会计学专业教 授,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北京弘兆通科技有限公司顾问。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新纽科技有限公司(NewLinkTechnologyInc.)独立非 执行董事,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外部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坚持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次 会议资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 人全部出席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薪酬及修订相关制度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全部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及修改相关制度等事项,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在公司2024年年度 报告编制与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针对审计过程、投资情况、内部控制、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如应收账款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收入确认情况等进行深入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要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参会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审核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合理,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机制有效,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 计机构,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及职工代表监事,设置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朱玉营先生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佳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 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曹俊雅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俊雅,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 无境外居留权。历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工程系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工程系教授、系主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次 会议资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 人全部出席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薪酬及修订相关制度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全部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及修改相关制度等事项,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公司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情况进行了了解,做好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发展,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要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参会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审核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合理,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机制有效,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及职工代表监事,设置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朱玉营先生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佳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 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文亮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谨慎、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出积极建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文亮,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具有法律职 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大学博士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首席专家、合伙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谨慎态度勤勉履职,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次 会议资料,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 人全部出席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及修订相关制度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全部出席,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内容,审议事项主要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及修改相关制度等事项,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准时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在公司2024年年度 报告编制与审计过程中,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针对审计过程、投资情况、内部控制、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如应收账款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收入确认情况等进行深入讨论。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发展,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及其他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要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参会期间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人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审核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5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合理,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机制有效,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年度审 计机构,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核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及职工代表监事,设置职工代表董事,非独立董事朱玉营先生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佳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了《关于公司董事 长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 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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