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厦工股份(600815):厦工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8:25:55 中财网
原标题:厦工股份:厦工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跃薪厦工智能装备(河南)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4,35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2,533.5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300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77%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工股份”)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担保情况
近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交行”)向跃薪厦工智能装备(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跃薪厦工河南公司”)提供3,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与厦门交行签订《保证合同》,按公司持股比例为跃薪厦工河南公司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1,3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厦工跃薪智能装备(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跃薪新疆公司”)与厦门交行签订《保证合同》,为跃薪厦工河南公司该笔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子公司)对跃薪厦工河南公司担保总额3,150万元、担保余额2,533.5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子公司)对跃薪厦工河南公司的担保总额7,500万元,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2,533.5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跃薪厦工智能装备(河南)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厦工股份持股45%、河南跃薪智能机械有限公司持股 40%、新疆行路智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
法定代表人刘焕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MAEPWLFW44
成立时间2025年7月9日
注册地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兰馨路与滍阳路交叉 口西北角跃薪智能机械制造项目1号标准化厂房
注册资本8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矿山机械研发、制造与销售; 机械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租赁等。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11月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7,019.06
 负债总额10,447.91
 资产净额6,571.15
 营业收入5,792.49
 净利润674.74
跃薪厦工河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跃薪厦工河南公司担保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1,350万元整;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4)债权确定期间:跃薪厦工河南公司与厦门交行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

跃薪厦工河南公司其他股东按股比对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另行签订。

2.厦工跃薪新疆公司为跃薪厦工河南公司担保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1)最高额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①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3,000万元整;②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责任时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4)债权确定期间:跃薪厦工河南公司与厦门交行双方在主合同中具体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7%。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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