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东阳光关于部分董事离任、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6-27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离任、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离任、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付海亮先生分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董事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邓新华先生同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覃继伟先生、付海亮先生自2020年4月起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至2026年4月起任期将连任届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两位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同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离任后,邓新华先生、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义涛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研究院首席顾问。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无有关辞任的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邓新华先生和李义涛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而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人数的1/3,同时将导致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生效前,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义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600股,其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覃继伟先生和付海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赵鹏飞先生、张红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前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在赵鹏飞先生、张红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当选为独立董事后,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如下: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鹏飞先生:男,1968年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1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财会本科专业,获学士学位,2005年获浙江大学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9年9月,任教于杭州煤炭学校;1999年9月至今,任教于浙江工商大学,现任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兼任担任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鹏飞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鹏飞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鹏飞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赵鹏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张红先生:男,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2006年7月至2019年6月任教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9年6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中心主任。 张红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红先生与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红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张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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