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00293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中汇”)2025年度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2025 2025 12 10 2025 司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度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度报告审计要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以及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职业水准,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对公司进行进场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明确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等相关事项。 (三)2026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审查,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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