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00293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474,886.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570,541.7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2025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度,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39,474,886.14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67,899,514.77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347,000.00元,本年度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5,027,400.91元;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50,570,541.7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93,368,033.33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347,000.00元,本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1,591,575.0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5,027,400.9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7,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347,00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5%。 本预案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会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制订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是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目标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统筹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86亿元、9.41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80%、39.64%,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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