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00293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下午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葛朋先生、周靖哲先生、任朋军先生,独立董事刘华平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代行董事长周新娥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刘华平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以及丁立先生(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子琦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3,543,365.2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474,886.14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44,691.7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474,886.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570,541.7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2025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度,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39,474,886.14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67,899,514.77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347,000.00元,本年度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5,027,400.91元;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50,570,541.7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93,368,033.33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347,000.00元,本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1,591,575.0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5,027,400.9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47,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347,00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年度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拟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年薪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严格执行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依据公司内部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进行了考核,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周新娥女士已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向子琦先生、周新娥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 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依据各位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出具《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刘华平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其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发表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高琳琳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公司董事会递交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起生效。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全体董事同意增加《关于董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并同意豁免上述议案的通知时限要求。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聘任新财务总监之前,由董事、代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周新娥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代行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聘任产生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董事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