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002933):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相关要求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5〕32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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