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002408):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8128 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不会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5号”),对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5号指出,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对于是否应确认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和分歧。会计类5号就上述问题明确了处理意见,公司需适用该规范性文件。 公司自会计类5号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类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主要内容 会计类5号发布前,发行可转换债券中权益工具成分对应的应纳税暂时差异是否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实践中存在处理上的差异。考虑到初始确认时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发行可转换债券当期净利润,且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会增加净利润,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未确认此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类5号规定明确后,公司遵循相关规定就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自初始计量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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