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1,421,031.06元,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2,103.1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321,377.46元,减2025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4,593,823.34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006,482.07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2025 结合上述情况及指标,公司合并报表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提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由于2025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负值、资产负债率超过70%,基于2025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目前整体经营环境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保证股东的长远利益,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有关规定。 未来,公司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坚持转型发展,充分挖掘潜能,统筹好业绩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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