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弘股份”)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东莞市兴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兴康”)、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泰”)及其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盛弘艾苏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艾苏娜”)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730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方兴先生、肖瑾女士、魏晓亮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方兴先生、盛剑明先生、魏晓亮先生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一)可立克科技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7621706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肖铿 注册资本:49596.401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3月1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2层 经营期限自:2004-03-01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高低频变压器、电源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配件、ADSL话音分离器、电感、滤波器、电路板(不含印刷电路板)、连接器、镇流器及电脑周边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艺华花园)。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立克科技的总资产为475726.10万元,净资产为221734.71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553231.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63.99万元(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肖瑾女士为可立克科技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公司与可立克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可立克科技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二)东莞兴康 1、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市兴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66640883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家槐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六甲新兴中路10号 经营期限自:2010-12-1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制造、销售:通用机械、电子产品、汽车零配件、通信设备及配件、新能源产品、光机电产品、安防设备、五金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东莞兴康的总资产为12130万元,净资产为7756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9153万元,净利润102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莞兴康控股股东盛剑青先生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盛剑明先生之胞兄,东莞兴康持股5%以上股东项勇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兴先生之妹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公司与东莞兴康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兴康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深圳永泰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永泰数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LWD0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剑明 注册资本:11457.64596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12-09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5号泰豪(深圳)工业园201、101、301、401 经营期限自:2017-12-09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开发;交直流电源转换及电源控制管理系统、电池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通信产品、太阳能路灯产品、车位锁产品安装、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永泰的总资产为161247.32万元,净资产为46899.36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1904.7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永泰是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盛剑明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与深圳永泰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深圳永泰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四)盛弘艾苏娜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盛弘艾苏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U9DR3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晓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4-27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工业园6栋301经营期限自:2023-04-27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盛弘艾苏娜的总资产为3326.16万元,净资产为1468.36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454.53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84万元(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盛弘艾苏娜是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兴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与盛弘艾苏娜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盛弘艾苏娜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以上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而发生。 (2)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价格按以下方式确认:①各项商品采购、租赁房屋定价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的服务或商品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②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商品的价格,基于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③各方具体关联交易的付款和结算方式由各方根据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④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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