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1279 证券简称: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4月 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 议案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5 议案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6 议案四《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订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8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8 议案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32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5议案九《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6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发言。 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 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会议发言。 六、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股东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卓越大街237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三、召集人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 董事长林上炜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提名并选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与会股东举手表决确定 (五)宣读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制订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六)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就提问进行回答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规范运作、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工作开展,认真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有效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工作总结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实现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963.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95%;实现利润总额-10,833.3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6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1.8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73.12%。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汽车市场延续产销增长态势,然而随着国内汽车行业智能化、电动化转型,叠加行业竞争加剧及成本压力传导等多重因素,行业呈现总量稳增、结构分化的鲜明特征,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持续承压。面对当前市场环境,公司顺应市场变化趋势,聚焦新能源订单攻坚,优化客户拓展与维护,加强运营及成本管控,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聚焦新能源订单攻坚,优化客户拓展与维护 公司优化客户分层管理,重点维护豪华品牌、合资品牌及海外核心客户,依托卓越的产品品质和技术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公司顺应市场变化,紧跟行业发展趋势,重点推进新能源项目拓展,成立专项对接团队保障新能源项目订单高效落地。报告期内,全年累计获取170余个新项目订单,其中新能源项目车型占总体项目比例达85%,荣获客户给予“最具潜力奖”、“优秀合作伙伴”、“卓越共进质量奖”等荣誉。 2、强化技术和产品创新,持续在轻量化方向发力 公司持续聚焦研发创新投入与技术实力迭代,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设计优化与新产品研发两大领域同步发力,进一步巩固了核心竞争力,拓展了市场布局。 在产品设计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多年积累的开发设计经验与制造优势,推出多材料复合创新解决方案。公司已成功研发出钢塑复合、全塑、半固态镁合金、镁塑等轻量化仪表板横梁,有效保持了核心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强化了公司在核心产品领域的市场地位。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依托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多年沉淀的材料库资源,秉持合适的材料用在合适的位置的多工艺融合的设计理念,在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材料及铝合金,镁合金等方面创新性拓展轻量化车身结构件及安全件的开发,为客户提供全流程一体化解决方案,覆盖从产品设计、仿真分析、过程开发、试验验证到批量生产的各个环节,为后续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紧抓两轮车市场的发展机遇,布局并切入两轮车企业供应链体系,报告期内已成功为多家电动两轮车客户开发产品,进一步拓宽市场边界,丰富公司产品矩阵,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力。 3、建设优质海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海外市场业务布局 公司积极提升自身的客户服务能力和业务范围,公司建设“研发+营销”海外客户服务体系,维护和开发海外客户,了解海外客户的核心需求,积极与国际知名企业和研发机构展开合作与交流,掌握海外技术的前沿发展方向,随着德国研发中心的设立,加深了与德国及其他海外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流合作,推动公司的海外业务发展。 4、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提升运营效率与品质 公司运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提质、增效、降本、控险”核心目标,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有效提升了公司运营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推行全面降本战略,打破运营、采购、财务、研发等部门边界,构建跨部门联合降本机制,深化技术改良与工艺优化,有效降低材料消耗;推进设备能效改造,持续加大维修费、动力费等重点费用管控力度,实现运维成本深度优化;加强库存管控,有效降低库存资金占用,提升资金效能;实行战略采购与集中采购,深化与核心供应商的长期合作,有效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较同期下降1-5%不等;深化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应用,提高经营计划到业务预算的衔接关系和可视程度,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实施滚动预测,优化资源配置与过程控制,提升经营决策效率与经营抗风险能力;深化VAVE应用,在优化成本空间的同时,实现产品质量与成本管控的双向提升、协同发展。 5、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 公司紧抓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机遇,以降本增效、系统升级、技术赋能为核心,全面推进研发、生产、供应链、财务协同全业务板块的数字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37项核心系统上线与升级,同步夯实数字化基础设施,实现全集团数据中心标准化、数据存储云化和数据安全体系化,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坚实的数字化支撑,推动公司向数字化、智能化制造企业转型升级。 6、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助推公司管理效率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对绩效管理体系进行了系统性升级,搭建了统一的绩效管理平台,围绕“精准激励、数据驱动、闭环管理”的核心思路,细化分解绩效目标,助力精细化管理与科学决策;通过持续优化人员结构,科学评估合理调整,确保人员配置与业务需求高度适配,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持续完善HR系统,提升数据自助率,增强人力资源管理透明度与公正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与管理支撑。 7、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取消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9名,全面系统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20余项,新增《舆情管理办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制度的修订与完善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会议召开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1、本年度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共召开5次会议,同时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完成了相关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确保向股东和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公司相关信息。 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3次股东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会,2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3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机构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为公司重大决策的有效执行及日常经营的规范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权范围认真开展工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4、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治理架构,将董事会人数由7名增至9名,新增1名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重大事项,对审议议案深入研讨、建言献策,充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保障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事项,切实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2025年度内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5、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让股东和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情况。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及其他重大事项中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同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投资者调研、公司电话热线、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董事会2026年工作重点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带领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坚持聚焦主营业务,筑牢竞争力壁垒,稳扎稳打,实现业务规模及领域的双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的规范要求,继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努力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深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高效的互动关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议案二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对2025年年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见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议案三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518,28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513,987,135.21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运行,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2025 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不满足分红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4 21 年 月 日 议案四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 薪酬及制订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度,公司全体董事领取的薪酬合计人民币265.37万元,其中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每位董事的具体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或担任其他具体工作的,按其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的最高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相应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领取薪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议案五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规划,预计2026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70亿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30亿元、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0亿元。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在相应类别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本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担保事项,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签署金额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2:AIMHITECHNOLOGYGROUPL.L.C.(简称:艾美希科技)属于境外股东,境内银行不承认该境外公司的担保效力,因此同意部分股东不同比例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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