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603119):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浙江荣泰: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嘉兴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目录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16议案四: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8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1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26议案七: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8议案八: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9听取: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30会议须知 为确保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处理会议现场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相关证件办理会议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持股凭证等相关证件办理会议登记。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为扰乱会场秩序。 3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十、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推举担任计票人、监票人的股东代表; (四)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六)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八)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20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会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575.41万元,同比增长21.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38.01万元,同比增长20.9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74.99万元,同比增长18.80%。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系新能源产品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二、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和2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2025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1、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公司审议的各项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切实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6年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稳中求进,全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完善治理架构与内控体系,提升内部治理效能 公司将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持续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全面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控体系,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公司行稳致远筑牢坚实保障。 公司将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会决议,对经营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查与督导。 (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尊重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线上线下调研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进行真诚坦率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三)独立董事践行公司治理,协助公司科学审慎决策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参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将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研究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注重员工利益 2026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保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同时,公司还将继续加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意识与能力,增强其公众公司意识和回报投资者意识,进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继续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回报水平,采取激励员工的措施,实现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共同发展。同时公司会继续丰富投资者回报手段,加强市值管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2026年,公司将严格对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最新监管要求,常态化、体系化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公司治理、合规履职、信息披露与风险防控专题培训,持续强化各层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忠筑牢合规经营底线。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继续领导公司全体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议案三: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2025 12 31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年 月 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6,393,163.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份数363,742,1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A股股份16,0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656,993.8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9,117,818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72,859,968 股(最终转增股份数及转增后总股本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7 8 1 46 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 次。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0万元(不含税)。对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增长所致; 应收票据:主要系本期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应收账款: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其应收账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自身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信用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预付款项: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其预付账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自身预付采购款增长所致; 存货: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其存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销售增长、存货备货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公司大额存单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对金力传动的股权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主要系本期公司工程建设款及设备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其使用权资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商誉: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本期公司模具费及装修费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短期借款: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借款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或有对价增加所致;应付票据: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主要系本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其应付职工薪酬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应交税费:主要系本期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及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本期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本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本期公司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长期应付款:主要系本期公司分期付款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被收购公司评估增值部分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库存股:主要系本期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盈余公积:主要系本期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未分配利润: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主要系本期公司并购上海狄兹51%股权所致。 (二)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主要系公司本期复合材料销售稳步增长以及新增精密结构件收入所致;营业成本: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入增长,成本同步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主要系公司本期职工薪酬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主要系公司本期职工薪酬增长及办公费用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汇兑损益及利息费用增长所致;研发费用: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保障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具体如下: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6,000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或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股权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