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芯国际(688981):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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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8日 23:30: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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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芯国际: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核查意见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10号)
资产评估相关问题回复之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10号)(以下简
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或“评估师”)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现将相关回复说明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重组报告书、问询回复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问询问题 3、关于市场法评估
根据重组报告书,(1)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进
行评估,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交易未设置减值补偿安
排。市场法下评估值为 8,285,900.00万元,增值率为 98.19%;资产基础法下评
估值为 6,529,434.42万元,增值率 56.18%;(2)市场法评估中根据上市时间、
行业分类、经营模式等筛选标准,最终选取
晶合集成、
华润微、
士兰微三家可在标的公司处于成熟期、产能基本满产且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设置业绩补偿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3)可比公司筛选标准的充分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可比交易惯例;标的公司与三家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经营模式、工艺制程、企业发展阶段、产能利用率、主要财务指标等方面的对比及差异情况,全面分析可比公司的可比性;未将
中芯国际、
华虹公司、芯联集成、
赛微电子选为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模拟测算将前述企业纳入可比公司对市场法估值的影响;(4)选取 EV/EBITDA作为价值比
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及可比交易惯例,P/E、P/S、P/B、EV/总投
资、EV/总资产等其他价值比率的适用性、相关性分析结果以及市场法估值结果,
并进一步分析选取 EV/EBITDA作为价值比率的合理性和稳健性;(5)对价值
比率进行修正所选取的各项修正指标、权重分配、指标修正幅度、打分计算方
式等修正过程以及整体修正幅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可比交易惯例;未对价值比率
|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EV/EBITDA | PE | PB |
| 688249.SH | 晶合集成 | 9.13 | 50.23 | 1.27 |
| 688396.SH | 华润微 | 17.01 | 50.49 | 1.70 |
| 600460.SH | 士兰微 | 20.96 | 123.49 | 2.21 |
| 平均值 | 15.70 | 74.74 | 1.73 | |
| 中位数 | 17.01 | 50.49 | 1.70 | |
| 标的公司 | 12.33 | 49.27 | 1.98 | |
注:上表计算中,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各公司市值数据选取基准日前120日平均收盘价,并剔除各上市公司A股股价流动性溢价影响,溢价率为39.26%。其他数据取自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公开资料。
综上,截至评估基准日,可比上市公司EV/EBITDA价值比率的平均值为15.70
倍,中位数为17.01倍,本次交易中芯北方对应的EV/EBITDA价值比率为12.33
倍,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EV/EBITDA价值比率。可比上市公司PE价值比率的
平均值为74.74倍,中位数为50.49倍,本次交易中芯北方对应的PE价值比率
为49.27倍,与可比上市公司 PE中位数水平较为接近。可比上市公司PB价值
比率的平均值为1.73倍,中位数为1.70倍,本次交易中芯北方对应的PB价值
| 股票代码 | 688981.SH | 688469.SH | 300623.SZ |
| 股票简称 | 中芯国际 | 芯联集成 | 捷捷微电 |
| 标的公司 | 中芯北方 | 芯联越州 | 捷捷南通 |
| 最终使用评估方法 | 市场法 | 市场法 | 市场法 |
| 评估值 | 8,285,900.00 | 834,900.00 | 342,084.93 |
| PS | 6.38 | 5.35 | 6.55 |
| 静态PE | 49.27 | -7.48 | -127.01 |
| PB | 1.98 | 2.70 | 2.11 |
| EV/EBITDA | 12.33 | 46.09 | 31.98 |
| 评估增值率 | 98.19% | 132.77% | 109.31% |
如上表所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PS倍数与可比交易较为接近,PB倍数及EBITDA倍数低于可比交易,评估增值率低于可比交易,本次交易的估值具有合理性。
因此,本次交易作价合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回复:
一、本次交易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
异率等与可比交易案例是否可比,并结合行业特点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以市场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且未设置减值补偿安排的合理性
(一)本次交易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
| 股票代码 | 688981.SH | 688469.SH | 300623.SZ |
| 股票简称 | 中芯国际 | 芯联集成 | 捷捷微电 |
| 标的公司 | 中芯北方 | 芯联越州 | 捷捷南通 |
| 最终使用评估方法 | 市场法 | 市场法 | 市场法 |
| 评估方法 | 资产基础法、市场法 | 资产基础法、市场法 | 资产基础法、市场法 |
| 资产基础法结果 | 6,529,434.42 | 604,559.88 | 197,981.42 |
| 市场法结果 | 8,285,900.00 | 834,900.00 | 342,084.93 |
| 差异率 | 26.90% | 38.10% | 72.79% |
最终均采用市场法估值结果,本次交易市场法及资产基础法间评估差异率低于可比交易,本次交易的估值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行业特点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分析以市场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且未设置减值补偿安排的合理性
1、以市场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1)市场法具备适用条件且能够契合标的公司特征
本次交易适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市场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与可比公司比
较、修正来获取被评估单位市场价值。目前资本市场与被评估单位可比的上市公
司满足数量条件,且披露信息相对充分,具备实施市场法的条件。此外,标的公
司中芯北方主要以晶圆代工模式从事集成电路制造业务,系典型的重资产行业,(3)本次交易不适宜适用收益法
中芯北方所处晶圆代工行业对地缘政治和宏观环境的变化相对较为敏感,具有波动特征。2022年下半年至 2023年,全球晶圆代工行业进入了周期性下行通道,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呈现下跌趋势,终端市场需求萎缩,库存出现积压;2024年,随着全球宏观经济环境的逐步企稳和终端市场需求的温和复苏,晶圆代工行业开始显现走出周期性低谷的迹象,产业链去库存取得一定进展,市场供需关系
得到改善;当下,晶圆代工行业正处于一个由结构性需求驱动的新一轮增长周期。
故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较难科学、准确预测,因此本次交易未采用收益法。
通过以上分析,本次交易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
| 项目 | 2025年 1-8月 | 2024年度 | | |
| | | | | |
| | 交易前 | 备考数 | 交易前 | 备考数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55 | 0.46 | 0.53 |
注:交易前数据来自于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其中 2025年 1-8月数据未经审计;交易后(备考)财务数据来自于安永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如本次交易实施,预计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会增加,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
4、本次交易已设置相应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A股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披露 5%以下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5)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
中芯国际发行
的股份,锁定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8)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方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等事项分别作出了承诺;交易对方等相关方就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股份锁定等事项分别作出了承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
施分别作出了承诺,前述措施将有效保障投资者相关权益。
因此,本次交易已采取充分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在标的公司处于成熟期、产能基本满产且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稳定的
情况下,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设置业绩补偿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 管理。此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对交易对方强制设置业绩补偿安排,符合有关规定。
三、可比公司筛选标准的充分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可比交易惯例;标的公司与三家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经营模式、工艺制程、企业发展阶段、产能利用率、主要财务指标等方面的对比及差异情况,全面分析可比公司的可比性;未将
中芯国际、
华虹公司、芯联集成、
赛微电子选为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并模拟测算将前述企业纳入可比公司对市场法估值的影响
(一)可比公司筛选标准的充分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可比交易惯例;标
的公司与三家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经营模式、工艺制程、企业发展阶段、产
能利用率、主要财务指标等方面的对比及差异情况,全面分析可比公司的可比
| 上市公司 | 标的公司 | 评估方法 | 最终选取
评估方法 | 可比公司筛选标准 |
| 芯联集成 | 芯联越州 | 资产基础
法、市场法 | 市场法 | 根据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主要经营
模式及产品类型进行初步筛选,参照标
准为:(1)与被评估单位同属于半导体
制造或晶圆代工行业,主要经营模式为
大规模投资、高资本支出及技术工艺持
续投入的 IDM或 Foundry模式,且产品
应用领域相似。(2)评估基准日近期股
票正常交易,未处于停牌等非正常交易
状态。(3)鉴于 ST股票较可能因市场
中的投机、炒作等因素使得股票价格较
大程度偏离其实际价值,故将 ST股票剔
除出可比公司范围。 |
| 捷捷微电 | 捷捷南通 | 资产基础
法、市场法 | 市场法 | 资产评估师筛选标准:1、与标的公司处
于同一行业;2、至评估基准日上市时间
(年)-选择二年以上;3、近期(一年
没有停牌、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股票价
格无异常波动;4、在沪深 A股上市;5
收入、利润结构(按产品)与被评估单
位产品类似(大于 50%以上的比重);6
经营模式类似。 |
上市公司中选用可比企业,可比企业的筛选过程如下:
①截至评估基准日上市时间已满两年,以避免市场信息不够充分及 IPO效应、市场预期等因素造成的股价波动影响。
②与被评估单位同属于半导体制造或晶圆代工行业,主要经营模式为大规模域相似。
③评估基准日近期股票正常交易,未处于停牌等非正常交易状态,或未因基
准日近期发生并购重组交易而使得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④鉴于 ST股票较可能因市场中的投机、炒作等因素使得股票价格较大程度
偏离其实际价值,故将 ST股票剔除出可比公司范围。
| 对比项目 | 晶合集成 | 华润微 | 士兰微 | 中芯北方 |
| 成立日期 | 2015-5-19 | 2003-1-28 | 1997-9-25 | 2013-7-12 |
| 资产总计 | 5,221,389.42 | 3,011,075.09 | 2,517,047.41 | 4,528,335.11 |
| 归母净资产 | 2,139,503.04 | 2,289,396.91 | 1,194,139.86 | 4,180,800.29 |
| 营业收入 | 924,925.23 | 1,011,852.58 | 1,122,086.90 | 1,297,910.97 |
| 归母净利润 | 53,284.06 | 76,245.99 | 21,986.78 | 168,159.54 |
| 毛利率 | 25.50% | 27.19% | 19.09% | 12.50% |
| EBITDA利润率 | 46.10% | 21.39% | 15.43% | 46.50% |
| 固定资产占比 | 52.13% | 24.83% | 29.08% | 38.88% |
| 资产负债率 | 49.33% | 17.62% | 48.97% | 7.67% |
| 所处发展阶段 | 发展期-成熟期 | 发展期-成熟期 | 发展期-成熟期 | 成熟期 |
| 经营模式 | 主要为 Foundry模式 | 主要为 IDM模式 | 主要为 IDM模式 | 主要为 Foundry模式 |
| 技术工艺 | 40nm高压 OLED显
示驱动芯片,
55nmCIS芯片、55nm
车载显示芯片等 | 6英寸、8英寸晶圆
制造;公司 0.11um
0.15umBCD、CMOS
等技术平台 | 8英寸、12英寸 IGBT
芯片;6英寸 SiC芯
片 | 依托 28nm、40nm及
以上工艺制程,以逻
辑平台为基础,优化
出各类特色平台(图
像传感器、高压驱
动、存储等) |
| 产品应用领域 | 消费电子、智能手
机、智能家电、安防
工控、车用电子等领
域 | 新能源汽车、光伏储
能、工业自动化、消
费电子、物联网及大
健康等领域 | 汽车、新能源、工业
大型白电、通讯、安
防、手机、电力电子
等应用领域 | 智能手机、电脑与平
板、消费电子、互联
与可穿戴、工业与汽
车等不同终端应用
领域 |
| 对比项目 | 晶合集成 | 华润微 | 士兰微 | 中芯北方 |
| 主营业务及产品
种类 | 主营业务是 12英寸
晶圆代工业务及其
配套服务。主要产品
是 DDIC、CIS、
PMIC、MCU、Logic
等产品 | 主营业务是功率半
导体、智能传感器与
智能控制等领域,为
客户提供丰富的半
导体产品与系统解
决方案。主要产品是
MOSFET、IGBT、功
率二极管、物联网应
用专用 IC、功率 IC
光电耦合及传感、
SiC、GaN等产品 | 主营业务是电子元
器件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主要产品是硅
基集成电路、分立器
件和化合物半导体
器件(LED芯片和成
品,SiC、GaN功率
器件)产品 | 主营业务提供不同
工艺平台的 12英寸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
及配套服务。主要产
品是各类集成电路
芯片 |
停牌,并于 2025年 9月 1日复牌。此外停牌前,
华虹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相关交易信息公布前 20个交易日期间,
华虹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上涨 48.31%,同期科创 50指数(000688.SH)累计上涨 9.31%,半导体行业指数(886063.WI)累计上涨 10.78%。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
华虹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 39.00%,超过 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37.53%,超过 20%。故未将
华虹公司纳入可比对象。
同理,未将芯联集成纳入可比公司,主要考虑基准日近期存在资产收购。
未将
赛微电子纳入可比公司,主要考虑其产品应用领域与标的公司存在较大
差异:
赛微电子的产品主要用于 MEMS细分领域,包括硅光子、激光雷达、光
刻机、高频通信、AI计算、ICT、新型医疗设备等;而中芯北方主要的产品主要
| 项目 | 案例一 | 案例二 | 案例三 | 案例四 | 案例五 | 案例六 | 案例七 |
| | | | | | | | |
| | 士兰微 | 华润微 | 晶合集成 | 中芯国际 | 华虹公司 | 芯联集成 | 赛微电子 |
| 价值比率 EV(不含货币资金)
/EBITDA | 16.86 | 11.76 | 10.86 | 16.81 | 13.80 | 15.37 | 145.28 |
| 修正系数 | 0.7859 | 0.7713 | 0.8048 | 0.8418 | 0.8384 | 0.8627 | 0.8455 |
| 修正后价值比率 EV/EBITDA | 13.25 | 9.07 | 8.74 | 14.15 | 11.57 | 13.26 | 122.84 |
| 权重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0% |
| 修正后价值比率×权重 | 2.21 | 1.51 | 1.46 | 2.36 | 1.93 | 2.21 | 0.00 |
| 加权修正后价值比率
EV/EBITDA | 11.67 | | | | | | |
| 标的企业 EBITDA | 603,579.91 | | | | | | |
| 全口径经营性企业价值(不含
货币资金) | 7,043,777.56 | | | | | | |
| 减:付息债务 | 0.00 | | | | | |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0.00 | | | | | | |
| 经营性不含货币资金股权价值 | 7,043,777.56 | | | | | | |
| 加: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 2,015,404.99 | | | | | | |
| 加:货币资金 | 23,476.53 | | | | | | |
| 评估值 | 9,082,700.00 | | | | | | |
| 0
2 | 上表
价值比
%。经模
场法估
元高 796
四、
交易惯
关性分
比率的
(一
比交易
1、选
A股
024年 9
成半导
如下: | ,因赛微
EV(不
测算将
为 9,082,
,800.00万
取 EV/E
,P/E、P/
结果以及
理性和稳
选取 EV/
例
EV/EBI
导体行业
24日发
领域资产 | 子 2024
货币资金
芯国际、
00.00万
。
ITDA作
、P/B、E
场法估
性
EBITDA
DA作为
场案例
的《关
购项目 | 年报表营业利润为
)/EBITDA指标异
虹公司、芯联集
,较本次上市公司
为价值比率的原因
/总投资、EV/总资
结果,并进一步分
作为价值比率的原
价值比率的原因及
步开始使用 EV/EB
深化上市公司并购
,采用了市场法评 | ,经调
,因此
、赛微
告的评
合理性
等其他
选取 E
及合理
理性
TDA比
组市场
作为评 | 非经营性
值比率计
子纳入可
结果 8,28
是否符合
值比率的
V/EBITDA
,是否符
,自中国
革的意见
方法之一 | 益后计
权重为
公司后
5,900.00
业及可
用性、
作为价
行业及
监会于
后,已
项目情 |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标的公司 | 证监会注
册时间 |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 最终使用
评估方法 | 评估方法 | 市场法指标 |
| 688368.SH | 晶丰明源 | 易冲科技 | 2026-2-13 | 高性能模拟芯片及数
模混合信号芯片的研
发、设计和销售 | 市场法 | 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 | EV/S |
| 688126.SH | 沪硅产业 | 新昇晶科 | 2025-9-26 | 300mm半导体硅片的
生产 | 市场法 | 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 | P/B*50% +
EV/总资产*50% |
| | | 新昇晶睿 | 2025-9-26 | 300mm晶棒的生产 | | | |
| 688535.SH | 华海诚科 | 衡所华威 | 2025-9-19 | 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
研发、生产和销售 | 市场法 | 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
(补充收益
法) | EV/EBITDA |
| 603991.SH | 至正股份 | AAMI | 2025-9-5 | 半导体封装引线框架
的设计、研发、生产与
销售 | 市场法 | 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 | EV/EBITDA |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标的公司 | 证监会注
册时间 |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 最终使用
评估方法 | 评估方法 | 市场法指标 |
| 688469.SH | 芯联集成 | 芯联越州 | 2025-7-18 | 功率半导体等领域的
晶圆代工业务 | 市场法 | 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 | EV/总投资 |
| 301297.SZ | 富乐德 | 富乐华 | 2025-6-27 | 功率半导体制造所用
的覆铜陶瓷载板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 | 收益法 | 市场法、
收益法 | EV/EBITDA*50%
+
EV/ *50%
总资产 |
| 300757.SZ | 罗博特科 | FionTec | 2025-4-29 | 半导体自动化微组装
及精密测试设备的设
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 市场法 | 市场法、
收益法 | EV/S |
而 EBITDA在计算时加回了折旧和摊销。这使得它更接近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性现金流,反映了在不考虑巨额资本支出和折旧摊销的情况下,企业到底能赚取多少现金利润。对于晶圆厂,估值的核心是对其现有产线的运营效率的估值,EBITDA提供了一个标准化的指标,便于比较不同公司、不同建厂时间、不同折旧摊销政策下的核心运营绩效,从而更纯粹地还原企业核心运营资产的盈利能力。
(2)加回利息费用(Interest)并使用企业价值(EV)作为分子可以排除
资本结构等非运营因素干扰,聚焦核心运营绩效
晶圆厂为了建设产线,往往需要通过股权或债务的方式进行大规模融资,行
业内不同公司融资渠道存在差异,导致负债率不同。EV/EBITDA指标中使用了现金的能力,也更匹配晶圆代工行业估值逻辑的基础。
与 EV/EBITDA相比,其他估值方法在半导体晶圆代工行业的局限性主要如下:
| 估值方法 | 在半导体晶圆代工行业的局限性 |
| P/E(市盈率)、 | 受折旧、利息、税收影响巨大,在重投资期净利润、EBIT可能为负或极 |
| 估值方法 | 在半导体晶圆代工行业的局限性 | | | |
| EV/EBIT | 低,导致指标失效或畸高。 | | | |
| P/B(市净率) | 账面价值(净资产)的变动过大,领先于实际经济价值的变动。晶圆厂
建成前期折旧较高,折旧对账面净资产影响较大,使得资产价值容易被
低估;而对于已经折旧完毕的运营良好的晶圆厂,其市场价值又远高于
其扣除折旧后的账面价值,导致 P/B失真。 | | | |
| P/S(市销率) | 只关注收入,忽略了半导体制造业最关键的技术工艺、产品类型特征。
不同技术节点、不同产品结构的代工厂,利润率差异较大。 | | | |
| | 述,EV/EBITDA
行业的特点,通
用企业价值和
费提升了跨区域
金流,还原了企
和可比交易惯例
的公司资产、
次交易与可比交
规模、利润水平 | 是针对半导体晶
剔除巨额折旧和
原利息费用确保
跨国大型企业之
核心运营的现金
务特征,本次交
,从制程工艺水
方面进行对比分 | 代工行业较为
销增加了不同
不同资本结构
间的估值统一性
利能力,契合
评估价值比率
平、企业发展阶
析,列表如下: | |
| 交易标的 | 中芯北方 | 芯联越州 | 捷捷南通 | 总结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 8月 31日 | 2023年 12月 31日 | 2024年 4月 30日 | |
| 制程工艺水
平 | 专注于 12英寸晶
圆制造、覆盖
65nm至 28nm成
熟制程 | 晶圆生产线可覆
盖 90纳米以上工
艺节点,现已量产
的产品可覆盖 0.16
微米及以上工艺
节点 | 主要采用成熟制
程,如 6英寸、8
英寸产线。 | 中芯北方较捷捷南
通与芯联越州在制
程工艺水平上更为
先进 |
| 产能利用率 | 每月产能为 7.5
万片,2025年 1-8
月产能利用率达
100.76% | 2022年 9-12月和
2023年度的产能
利用率分别为
72.35%、79.08% | 硅基产线 2024年
5-10月的产能利
用率 83.23% | 发展阶段差异较大 |
| 发展阶段 | 产能于 2022年达
到 7.5万片/月的
设计目标,稳定
运行至今,处于
成熟发展阶段 | 产线于 2021年开
始建设,于 2022
年 9月开始投产,
投产时间较短,产
能尚处于爬坡阶
段 | 于 2022年四季度
初步形成量产能
力,2023年开始
规模量产,目前
处于产能利用率
爬坡末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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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标的 | 中芯北方 | 芯联越州 | 捷捷南通 | 总结 |
| 资产规模 | 2025年 8月 31日
总资产规模约为
453亿元人民币 | 2023年 12月 31日
总资产规模约为
35亿元人民币 | 2024年 4月 30日
总资产规模约为
105亿元人民币 | 从资产体量上来看
芯联越州与捷捷微
电相对中芯北方差
异较大 |
| 设备规模
原值 | 2025年 8月 31
日,设备类固定
资产原值约为
423亿元 | 2023年 12月 31
日,设备类固定资
产原值约为 20亿
元 | 2024年 4月 30
日,设备类固定
资产原值约为 80
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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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收水平 | 2024年度营业收
入约为 130亿元
人民币 | 2023年度营业收
入约为 5亿元人民
币 | 2023年度营业收
入约为 16亿元人
民币 | 营收规模差异较大 |
| 利润水平 | 2024年度净利润
约为 17亿元人民
币,经营性
EBITDA约为 60
亿元人民币 | 2023年度,净利润
及EBITDA均为负
数。 | 2023净利润约为
-11亿元人民币,
EBITDA约为 3
亿元人民币 | 从净利润水平和经
营性 EBITDA水平
来看,捷捷南通与芯
联越州均与中芯北
方差异较大。 |
| 价值比率 | EV/EBITDA | EV/总投资 | PB | 各家企业发展阶段
资产结构不同,使用
方法不同 |
(2)本次评估未使用 PB价值比率,主要系标的公司仍处于固定资产折旧阶段,年折旧摊销金额较大,该部分金额主要是依据会计政策进行账务处理,属于非付现成本,不会对现金流产生影响,但是对报表净资产规模影响较大,PB指标不能准确反映中芯北方现金流创造能力,故未选用 PB价值比率。
(二)P/E、P/S、P/B、EV/总投资、EV/总资产等其他价值比率的适用性、相关性分析结果以及市场法估值结果,并进一步分析选取 EV/EBITDA作为价值比率的合理性和稳健性
针对市场法选择价值比率的问题,本次评估采用对可比公司各项常见指标的价值比率进行线性回归分析的方式验证价值比率选取的合理性和稳健性,近期实施完成的发股类项目中,亦有其他案例采用该种处理方式,相关案例信息如下:
| 股票代码 | 688469.SH | 688293.SH | | | | |
| 股票简称 | 芯联集成 | 奥浦迈 | | | | |
| 标的公司 | 芯联越州 | 澎立生物 | | | | |
| 评估方法 | 资产基础法、市场法 | 市场法、收益法 | | | | |
| 可比公司数量(个) | 4.00 | 4.00 | | | | |
| 验证价值比率选取方式 | 线性回归分析 | 线性回归分析 | | | | |
| 样本量(个) | 4.00 | 4.00 | | | | |
| 参考市场相关案例,本次评估选取了三家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分别是士
兰微、华润微和晶合集成。结合行业特征和公司情况,选取了 P/E、P/S、P/B、
EV/EBITDA、EV/总投资、EV/总资产(相关参数已按照估值模型准则合理调整)
等多项指向做了相关性分析,本次对可比公司的各项常见指标的价值比率进行了
线性回归分析情况如下: | | | | | | |
| 线性回归分析 | | | | | | |
| 因变量 | P | | | EV | | |
| 自变量 | B | S | E | EBITDA | 总投资 | 总资产 |
| 相关系数 | 0.6019 | -0.0393 | 0.8016 | 0.9647 | 0.9698 | 0.9515 |
| 拟合优度 R方 | 0.3623 | 0.0015 | 0.6425 | 0.9307 | 0.9405 | 0.9054 |
认为 R方在 0.7以上具有较高的拟合,意味着相关价值比率与股权价值及企业价值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反之相关性较低,因此本次未采用 P/E、P/S、P/B指标。
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 EV/总投资或 EV/总资产指标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标的与可比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 EBITDA/总投资、EBITDA/经营性总资产比率如下表所示:
| 具体指标 | 标的企业 | 案例一 | 案例二 | 案例三 |
| | 中芯北方 | 士兰微 | 华润微 | 晶合集成 |
| EBITDA/总投资 | 13.19% | 10.80% | 8.61% | 7.46% |
| EBITDA/经营性总资产 | 24.02% | 7.34% | 9.28% | 8.76% |
EV/总投资衡量的是“投资规模”的价值,EV/总资产衡量的是“资产规模”
的价值,两个价值比率都存在一个隐含的假设,即每单位投资/资产创造的价值(一)对价值比率进行修正所选取的各项修正指标、权重分配、指标修正幅度、打分计算方式等修正过程以及整体修正幅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可比交易惯例
1、各项修正指标及权重分配
本次交易与可比交易案例各项修正指标及权重分配情况如下:
| 上市公司 | 中芯国际 | 芯联集成 | 捷捷微电 | |
| 标的公司 | 中芯北方 | 芯联越州 | 捷捷南通 | |
| 最终使用评估方法 | 市场法 | 市场法 | 市场法 | |
| 最终选用价值比率 | EV/EBITDA | EV/总投资 | P/B | |
| 财务类指标权重分配(%) | | | | |
| 经营规模 | 资产总计 | 50 | 50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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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收入 | 50 | 50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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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 / | / | 33.33 |
|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50 | 50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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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动比率 | 50 | /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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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速动比率 | / | 50 | 33.33 |
| 营运能力 |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 50 | 50 | / |
| | | | | |
| | 总资产周转次数 | 50 | 50 | 33.33 |
| | | | | |
| | 存货周转率 | / | /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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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 | / | 33.33 |
| 盈利能力 | EBITDA/净资产 | / | 50 | / |
| | | | | |
| | EBITDA/总资产 | / | 50 | / |
| | | | |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33.33 |
| | | | | |
| | 总资产报酬率 | / | /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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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BITDA利润率 | / | / | 33.33 |
| 成长能力 | 核心利润增长率 | / | /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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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权益增长率 | / | / | 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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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 | 33.33 |
| 非财务类指标权重分配(%) | | | | |
| 发展阶段修正 | 100 | 100 | 100 | |
| 研发投入修正 | 100 | 100 | 100 | |
| 设备净值率修正 | 100 | 100 | / | |
| 商业模式修正 | 100 | 100 | / | |
| 组织结构修正 | 100 | 100 | / | |
| 实体清单影响修正 | 100 | / | / | |
| 核心生产要素占已投用经营性长
期资产比例修正 | / | 100 | / | |
(1)本次交易修正指标选择符合可比交易惯例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