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00132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202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实施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性核查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9.30万股。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事宜的核查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范围和名单,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公司董事(包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子公司研发、销售等部门核心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4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30万股,授予价格为25.99元/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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