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智达(688627):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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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08日 21:01: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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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精智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
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
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6.55%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5.99%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 否?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
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
一致行动人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440300MA5DT8W017
□不适用 |
| 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
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20400589952839E
□不适用 |
| 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
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20500585531367A
□不适用 |
| 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
一致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10114054579660R
□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创力清源”)、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清源”)、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麟二期”)及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清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同受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前述股东为“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5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8日期间,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1,500股。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由6,155,048股减少至5,633,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55%减少至5.99%,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
者名
称 | 变动前股
数(万股) | 变动前
比例
(%) | 变动后
股数(万
股) | 变动
后比
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 资金
来源
(仅
增持
填
写)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 | | | |
| 源创
力清
源 | 181.3246 | 1.93 | 165.9246 | 1.76 |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其他:/ | 2026/03/25-
2026/04/8 | / |
| 常州
清源 | 155.2776 | 1.65 | 142.1776 | 1.51 |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 | 2026/03/25-
2026/04/8 | / |
| 新麟
二期 | 141.9162 | 1.51 | 130.0362 | 1.38 | ?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其他:/ | 2026/04/1-2
026/04/1 | / |
| 力合
清源 | 136.9864 | 1.46 | 125.2164 | 1.33 |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其他:/ | 2026/03/25-
2026/04/8 | / |
| 合计 | 615.5048 | 6.55 | 563.3548 | 5.99 | -- | -- | -- |
注:所涉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有减持计划未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
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