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生物(920009):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20:55:29 中财网
原标题:丹娜生物: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009 证券简称:丹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 容预计 2026年发 生金额2025年与关联 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力、接受劳务000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 劳务向关联方销 售商品19,000,000.0047,603,249.17见注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 商品000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 销售其产品、商品000
其他000
合计-19,000,000.0047,603,249.17-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2025年度,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娜生物”或“公司”)将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怡丹”)和广州正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正纲”)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持有丹娜生物 1.26%股份的广州市特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特科”)曾持有广州正纲 30.00%股权,广州特科于 2023年 11月退出广州正纲,2026年度公司不再将广州正纲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预计 2026年发生金额”为丹娜生物与杭州怡丹的预计交易金额。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州怡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华兵
控股股东: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808号西溪壹号创意商务中心 9号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专用设备修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医用口罩批发;兽医专用器械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工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销售代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玻璃仪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丹娜生物关系:持有丹娜生物 1.97%股份的股东彭华兵直接和间接持有杭州怡丹34.89%股权,公司将其比照关联方予以披露。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3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与审计委员会 2025年年度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年 4月 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比照关联方销售商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行为,定价参考市场化价格以及第三方售价水平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向比照关联方销售商品,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成交价格与公司市场定价无重大差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向杭州怡丹销售体外诊断检测试剂盒以及其适配的仪器设备,在预计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将以公司与关联方在交易发生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正常经营需要,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具有合理性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利益输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预计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七、 备查文件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年年度会议决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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