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生物(92000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009 证券简称:丹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7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年,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涛先生、独立董事黄唯平先生、董事周文先生 3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林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审阅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适当,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基于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准则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提议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审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能够保持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高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严格执行各项事会、管理层均能够在自身的权利框架内履行相关职责,各个业务板块和职能部门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平稳运行,未出现导致公司重大损失和财务数据不准确的情况,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 协调开展年度审计是审计委员会的重点工作事项之一。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对外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计划进行审核,就审计人员、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要性标准、风险判断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配合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进展进行监督,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初审情况的汇报。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了各方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提高了审计效率,降低了审计成本,协助公司推进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计划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忠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与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制度,持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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