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珈伟新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和股东减持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阳光伏”)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储阳光伏自2023年4月2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后,历经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其自身减持行为导致持股比例下降。本次权益变动后,储阳光伏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47,348,496 | 5.70% | 41,509,320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348,496 | 5.70% | 41,509,320 | 4.99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