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00121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8:25:41 中财网
原标题:金房能源: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9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4月8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
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路月季园20号楼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4.会议召集人: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建勋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86,483,31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0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5,584,53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7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898,78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
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3人,代表股份4,469,83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0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571,05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898,78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2%。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
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129,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903%;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321,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2.0739%;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9%;弃权321,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129,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903%;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321,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2.0739%;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9%;弃权321,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4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7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129,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903%;反对68,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93%;弃权28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2.0739%;反对68,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3%;弃权285,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129,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903%;反对7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283,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5,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2.0739%;反对7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2%;弃权283,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0,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4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120,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805%;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330,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8837%;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9%;弃权330,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9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537%;反对5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74%;弃权327,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3647%;反对5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9%;弃权327,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1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120,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805%;反对3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327,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8837%;反对35,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8%;弃权327,7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1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120,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805%;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7%;弃权330,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8837%;反对3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9%;弃权330,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57,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74%。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130,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921%;反对7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281,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2.1075%;反对7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2%;弃权281,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96,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522%;反对353,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083%;弃权34,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2,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3356%;反对353,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06%;弃权34,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1,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97,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533%;反对2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6%;弃权90,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3580%;反对2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87%;弃权90,8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5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3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86,095,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520%;反对331,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5%;弃权5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2,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3311%;反对331,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96%;弃权5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9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9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537%;反对3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0%;弃权67,6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5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3647%;反对3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11%;弃权67,6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5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9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537%;反对7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314,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1.3647%;反对71,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12%;弃权314,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莫军凯、郜梦晗律师见证,
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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