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同力天启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方案
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05,683,109.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568,310.90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95,114,798.1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39,121,734.14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8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7%。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80,000.00元(含税)。 综上,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包含2025年半年度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0,1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5%。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0,16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5%。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20,749,918.4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7360,000.00 | 现金分红比例(%) | 57.69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