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城地香江(603887):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7:46:46 中财网
原标题: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云基础(中卫)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1,0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1,00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本次系前期预计 的担保额度内的调剂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担保对象被担保人名称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6,000.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本次系前期预计 的担保额度内的调剂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445,981.36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25.57%
特别风险提示□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发来的《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保证人,以下简称“系统工程”)为全资子公司云基础(中卫)技术有限公司(债务人,以下简称“云基础(中卫)”)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支)行(债权人,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银行借款等事宜提供11,000万元担保。

2、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以下简称“香江科技”)为全资子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以下简称“云动力”)就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债权人,以下简称“镇江农商行”)银行借款等事宜提供3,000万元担保。

本次担保未超过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未设置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5-038、2025-073)。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的担保额度调剂11,000万元至全资子公司云基础(中卫),3,000万元至全资子公司云动力,即香江科技担保额度由46,700万元调整至32,700万元,云基础(中卫)担保额度调整由0万元调整至11,000万元,云动力担保额度调整由3,000万元调整至6,000万元。以上三家均为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同类担保对象间担保额度的调剂使用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云基础(中卫)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徐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MAEMTL9C3Q
成立时间2025年6月27日
注册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工业园区云天中卫众创空间405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 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建设 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及通 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

 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云 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 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 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2.07不适用
 负债总额32.10不适用
 资产净额-0.03不适用
 营业收入0不适用
 净利润-0.03不适用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陈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88407302A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6日  
注册地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4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能设备、 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低压成套装置、数 据机房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电池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 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14,997.41164,141.94
 负债总额166,086.58124,933.83
 资产净额48,910.8339,208.11
 营业收入120,059.38100,830.40
 净利润9,702.729,568.9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1.保证人: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人:云基础(中卫)技术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7.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与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
(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的保证人及债务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融资需求,故开展本次担保。

债务人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45,981.3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5.57%。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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