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流股份(603308):应流股份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债券代码:113697 债券简称:应流转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暨持股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8日,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邦投资”)、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玉投资”)、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宇投资”)、杜应流的通知,公司发行的“应流转债”可转债持有人应流投资、衡邦投资、衡玉投资、衡宇投资、杜应流将持有的“应流转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233,900张,占“应流转债”发行总量(15,000,000张,下同)的14.89%。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5,888,643股,持有521,070,000元人民币面值的“应流转债”,转股价格为30.47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34.74%。截至2026年4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应流转债”2,233,900张,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5,888,643股,持有297,687,000元人民币面值的“应流转债”,转股价格为30.47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33.73%,触及1%的整数倍。
1.身份类别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和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0,000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4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1,5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应流转债”,证券代码“113697”。 公司控股股东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衡邦投资、衡玉投资、衡宇投资、杜应流先生合计配售5,210,770张,占发行总量的34.74%。 截至2026年4月8日,应流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应流转债”2,233,900张,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5,888,643股,持有297,687,000元人民币面值的“应流转债”,转股价格为30.47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33.73%。 (二)可转债的持有变动情况 2026年4月8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截至2026年4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衡邦投资、衡玉投资、衡宇投资、杜应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应流转债”2,233,90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89%。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2、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5,888,643股,持有521,070,000元人民币面值的“应流转债”,转股价格为30.47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34.74%。 截至2026年4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应流转债”2,233,900张,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5,888,643股,持有297,687,000元人民币面值的“应流转债”,转股价格为30.47元/股,合计持有公司权益比例为33.73%。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数679,036,441股(本公告中涉及的股份比例以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总股本679,041,451股为基数计算)的34.74%。 2、本次变动前与变动后合计持有权益比例系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十股东持有的可转值对应股份数量)/(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总数 十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余额对应股份数量)计算。 3、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应流转债”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