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康泰生物(300601):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证券代码:300601 证券简称:康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123119 债券简称:康泰转2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 ” “ ” 公司(以下简称民海生物或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互为对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民海生物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民海生物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的连带责任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民海生物与杭州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人: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三年。 (二)民海生物与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务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保证人:北京民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限额:主合同项下的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20,00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7,883.36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8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民海生物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民海生物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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