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603191):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4月04日 00:12:16 中财网
原标题:望变电气: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杨泽民先生控制的企业“重庆耀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泽商管”)拟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因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进一步明确为杨泽民先生控制的“耀泽商管”,2026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耀泽商管同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认购数量为19,493,177股,拟认购金额为3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详见公司刊载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与杨泽民先生、耀泽商管进一步补充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杨泽民先生将其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及义务移转给耀泽商管,耀泽商管承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项下股份认购人应享有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耀泽商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杨泽民先生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泽民先生、杨耀先生分别持有51.00%股权、49.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耀泽商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耀泽商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耀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耀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石马河街道盘溪路422号3幢47-15至47-19、48-14至 48-17(集群注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7MAK8JJYX26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6-03-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 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票据 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集贸市场管理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经营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耀泽商管未实际开展业务,无财务数据情况。

3.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耀泽商管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耀泽商管未设置监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其定价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拟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P-D
1 0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P-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 0
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9元/股。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4月3日,公司与杨泽民先生、耀泽商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杨泽民
丙方:重庆耀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4月3日
各方同意,乙方将其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及义务移转给丙方,丙方承继《认购协议》项下股份认购人应享有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三)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丙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解除限售之日止,丙方就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发行人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执行。

(四)丙方声明和保证
1、丙方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协议系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也不存在与丙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丙方确认,本次认购系完全基于自身对甲方的判断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甲方也未就此向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4、丙方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为其自筹合法资金(含自有资金、借贷资金等);丙方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上交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
5、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未向丙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向丙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6、丙方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办理签订与本次发行及认购一切相关的手续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及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等;
7、丙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五)本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下列条件均成就之日起生效:
1、甲方的董事会以及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
2、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交所审核,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

前述任何一项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次交易自始无效。如非因一方或三方违约的原因造成前述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则各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事宜
本协议中所使用但是未定义的术语应当具有其在《认购协议》中的含义。

本协议为《认购协议》之补充,构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认购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认购协议》未经本协议修订的部分仍然有效。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把握行业机遇,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能源结构转型与新能源技术突破正推动电力设备市场进入高速增长周期,一方面,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量持续攀升,直接促进电力设备的需求增长;另一方面,电网基础设施更新、制造业智能化转型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为电力设备行业增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国家持续加大电力基础设施投资的背景下,借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有望持续加大研发技术投入,积极推进产能提升与高端化产品转型,不断拓展市场布局,进而把握电力设备行业发展的重要机遇,稳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

2.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通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得以进一步补充和增强资金实力,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更新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自身业务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加强公司应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核心业务增长与战略布局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3.提高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亦彰显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业务健康发展并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和机构的独立性方面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会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综上,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3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杨泽民先生、皮统政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交易还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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