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00015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 陈爱珍、翟建强、周霖、张永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陈爱珍、翟建强、周霖、 张永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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