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603088):宁波精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5:04:22 中财网
原标题:宁波精达:宁波精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6-006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刊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本年度拟以实施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5,405,954.22元(含税)。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估,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关于2026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郑良才先生、郑功先生、李永坚先生、胡立一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发放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年津贴8万元人民币(税前)。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的的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津贴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刘锡琳先生、唐曙宁先生、赵升吨先生、邬建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6年2月24日届满,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如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

提名张旦先生、庞文轶先生、郑良才先生、李永坚先生、胡立一先生、林彦铭先生、蔡磊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宁波精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6年2月24日届满,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如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算:
提名刘锡琳先生、傅凌志先生、李文龙先生、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宁波精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新质事业部、新质研究所)》
为了更好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实现业务战略拓展,公司成立新质事业部和新质研究所,承担公司创新业务的研发及市场开拓,除上述部门变动外,其他组织结构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报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微研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关于无锡微研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执行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因公司提高运营效率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拟推选郑良才先生为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郑良才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修订<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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