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605020):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4:01:17 中财网
原标题: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及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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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转让及减持主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山冰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7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建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全部已于2024年7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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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
因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童嘉成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梅山冰龙中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转让至其个人名下,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以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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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梅山冰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自公司上市以来始终坚定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实施减持。考虑到持股平台内1名员工身故、部分员工退休及离任的财产退出需求,以及部分员工个人资金需要,梅山冰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35,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35,600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1,700,000股。

以上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比例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股份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27,742,400股
持股比例5.4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9,816,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7,926,4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童建国186,300,19936.4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冰龙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7,742,4005.4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童建国先生为梅山冰龙执 行事务合伙人
 童利民3,708,6000.73%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童嘉成1,218,0000.24%公司实际控制人
 童乐1,218,0000.24%实际控制人近亲属
 合计220,187,19943.1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935,6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3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235,600股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00,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4月27日~2026年7月26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1、实际控制人资产规划需要,拟将其间接持有的
 股份大宗交易至其个人名下;2、持股平台内1名 员工身故、部分员工退休及离任,以及部分员工个 人资金需要,拟减持部分股份。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是□否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梅山冰龙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本企业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若未按照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依法赔偿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至赔偿承诺履行完毕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

2.梅山冰龙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企业在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如违反关于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进行公开道歉。同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30个交易日内回购该违规卖出的股票,在认定未履行上述承诺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本企业在公司的分红,直至原违规卖出的股票已购回完毕。

3.实际控制人童嘉成关于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本人若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且将在中国证监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梅山冰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梅山冰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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