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60398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2:02:27 中财网
原标题:丸美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丸美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生物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年 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5,737.7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3,262.45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项目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已投募集 资金剩余募集 资金变动 情况
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34,440.6025,026.3524,787.03239.32-
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47,129.1542,278.1226,090.9716,187.15-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8,865.008,865.002,029.026,835.98本次 延期
信息网络平台项目2,830.732,830.732,830.73-
合计93,265.4879,000.2055,737.7523,262.45-
注:“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结项。

(三)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年 7月。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年 7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6年 7月,由公司具体实施,本项目拟通过建设 DMP大数据管理平台、BW数据仓库、BI商业智能分析系统、SCRM会员管理系统、AI智能分析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模块,挖掘消费者更深层次的潜在需求,深化消费者体验、互动等粘性建设,完善会员、社交平台等的管理与运用,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指导产品开发、广告投放,进一步提高品牌竞争力。该项目拟投入 8,865.0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029.02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调整后)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2026年 7月2029年 7月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用。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技术方案持续优化,确保项目先进性与稳定性
本项目涉及多项数字系统的深度定制开发,技术架构较为复杂。在项目实施期间,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领域迅速发展。为更好地融合前沿技术成果,提高数字系统的运用效能与长期竞争力,公司审慎考虑,对部分功能模块进行了前瞻性升级与迭代,以保障项目技术水平的持续先进性,由此相应增加了开发与测试的总体工作量。同时,为确保项目建成后能与公司现有的 ERP、SCM等核心业务系统实现高效、安全的无缝集成,并满足未来高并发业务场景下的性能要求,公司在对数据中台架构、AI算法模型等核心模块进行充分开发测试后,决定对整体技术方案进行更为深入的优化与压力测试。这一过程的审慎推进,虽需增加实施周期,但将从根本上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与未来的可扩展性,符合公司数字化转型的长期效能。

2、匹配业务发展节奏,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结合当前数字化建设基础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项目的实施节奏进行了综合评估,适度调整投资节奏与建设进度,有助于项目成果更精准地契合业务的实际发展需求,避免因技术迭代过快、业务需求变化而出现“建成即落后”的技术风险,确保募集资金投入能够取得预期实效。特别是在技术快速变革的背景下,公司在相关技术底层架构与技术路线选择上保持审慎的态度和稳健的推进节奏,能够尽可能地降低因技术路径依赖或过早锁定方案而可能产生的沉没成本。

从根本上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长期投资回报。

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已为项目推进完成了必要的前期规划与资源筹备,具备根据优化后的技术方案与业务需求,灵活、分阶段推进后续建设工作的条件。公司后续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本着积极、审慎的态度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本次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前沿科技的快速变革与广泛应用,数字化建设已从企业发展的“选修课”转变为关乎企业生存与竞争力的“必答题”,是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举措。当前美妆市场正经历着深刻变革,市场复杂多变、竞争日趋激烈、消费者需求更趋多样化和个性化,催生着美护行业更高品质、更高功效、更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对品牌在用户洞察深度、响应敏捷度及全域链接能力形成系统性考验。数字化转型已成为美妆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本项目的建设,旨在以数字化手段打通研发、供应链、营销等环节的数据壁垒,推动公司从单点效率提升向全链路系统化统筹跨越,构建起供应链与销售端敏捷协同、数据驱动科学决策的运营体系。这不仅是对行业趋势的主动响应,更是公司立足 24年行业积淀,破解规模化发展、构建长期竞争优势的核心抓手。

数字化并非孤立的系统建设,而是贯穿于产品开发、柔性生产、品牌塑造及用户运营全过程的战略中枢。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将长期积累的业务经验转化为可沉淀、可调用、可迭代的数据资产,为精准洞察市场变迁、快速响应消费需求提供底层支撑。因此,数字营运中心建设具备突出的战略前瞻性与现实紧迫性,是公司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迈进的重要保障。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与行业趋势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为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正式发布,纲要将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单独成篇,聚焦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和数智技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为未来 5年数字中国建设划定清晰路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则强调了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引导行业监管向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方向迈进。

公司数字化营运中心项目通过构建一套既满足企业内部高效协同需求、又符合监管导向的数据管理与运营体系,精准契合国家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宏观政策导向,同时积极响应了化妆品行业监管升级的现实要求。项目的实施具备坚实的政策支撑与良好的外部环境。

(2)前沿技术日益成熟,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基础
当前,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已进入大规模商业化应用阶段,技术生态日趋完善。特别是在 AI 算法模型、数据中台架构、数据治理等领域,形成了系列成熟的解决方案与成功实践。这为本项目构建智能、敏捷、可扩展的数字化系统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撑,确保了项目技术方案的先进性与落地可行性。

(3)公司重视数字化投入,具备扎实的数字化基础与实施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数字化建设,在过去几年的经营中持续推进业务流程的线上化与数据化,初步完成了数字化 2.0的建设,在业务流程线上化、数据资产沉淀等方面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公司已培养出一支兼具业务洞察与技术能力的数字化团队,在数据模型开发、数据治理及运维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管理层的持续重视与资源投入,以及现有的团队与经验储备,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内部支撑与执行保障。

3、项目预计收益
“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但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及运营效率,为公司稳健有序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大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4、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行业数字化升级趋势,项目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与公司情况作出的审慎考量,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数字营运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建设规模。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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