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能科技(688063):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审计。此外,天健还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关键业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综上,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天健进行了全面核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及其审计团队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具备良好的诚信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童一杏 张金柱 霍海红 日期:2026年3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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