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00297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就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说明如下:一、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审计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度,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服务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充分了解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坏账计提、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等。 3、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包括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4、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5年11月25日,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就年度审计事项开展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人员安排等进行了沟通。 3、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报审计工作计划,注册会计师就具体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审计风险点情况等向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公司管理层做出了充分汇报。 3、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中,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注册会计师以及财务总监就年审情况进行沟通,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调整事项、审计关键事项以及审计结论做出了充分汇报。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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