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00280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233,042,527.03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304,252.70元后,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9,738,274.33元,加上以往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84,688,410.41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94,426,684.74元; 3、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A+H总股本450,405,2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0,076,400股后的440,328,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9,259,199.8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40,385,494.21元,其中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79,259,199.84元,2025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61,126,294.37元。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140,385,494.21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71%。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19,696,390.27元,占公司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56.63%,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与公司业务运营、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对投资者进行适度回报,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 单位: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4 1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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