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股份(603090):宏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18日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得到全体董事的确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共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法清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5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总结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汇报。 5.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总结了2025年度工作情况,并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唐建荣、王立新、张礼强回避表决。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钮法清、王立新、唐建荣、张礼强、徐荣飞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薪酬标准的相关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表决,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立新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0,000,000.00元。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建设新厂房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增长的产能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宏盛换热系统有限公司拟在新购置的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马山常乐路8号的地块建设新厂房,规划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建设资金约1亿元人民币。 项目建设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规模和未来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业务交付能力提供坚实的基础。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建设新厂房公告》。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拟于2026年4月27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经表决,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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